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国家药监局通告2020年第68号) ... ...

2020-10-9 17:37|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4338|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68号)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 ...


3.3.6.2临床试验用药品(适用于上市许可申请)

申请上市许可时,应提供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和安慰剂(如适用)的制备信息。

1)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

提供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的批生产记录复印件。批生产记录中需明确生产厂房/车间和生产线。

提供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所用处方药味的基原、产地信息及自检报告。

提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等情况。

提供用于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的自检报告及相关图谱。

2)安慰剂

提供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的批生产记录复印件。

提供临床试验用安慰剂的配方,以及配方组成成份的来源、执行标准等信息。

提供安慰剂与试验样品的性味对比研究资料,说明安慰剂与试验样品在外观、大小、色泽、重量、味道和气味等方面的一致性情况。

3.3.7“生产工艺资料(适用于上市许可申请)

申请上市许可的药物,应参照中药相关生产工艺格式和内容撰写要求提供生产工艺资料。

3.3.8参考文献

提供有关的参考文献,必要时应提供全文。

3.4制剂质量与质量标准研究

3.4.1化学成份研究

提供化学成份研究的文献资料或试验资料。

3.4.2质量研究

提供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应提供药材、饮片按照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及古籍记载制备的样品、中间体、制剂的质量相关性研究资料。

同名同方药应提供与同名同方的已上市中药的质量对比研究结果。

3.4.3质量标准

提供药品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药品标准物质及有关资料。对于药品研制过程中使用的对照品,应说明其来源并提供说明书和批号。对于非法定来源的对照品,申请临床试验时,应说明是否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研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申请上市许可时,应说明非法定来源的对照品是否经法定部门进行标定,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

境外生产药品提供的质量标准的中文本须按照中国国家药品标准或药品注册标准的格式整理报送。

3.4.4样品检验报告

申请临床试验时,提供至少1批样品的自检报告。

请上市许可时,提供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及复核检验报告。

3.4.5参考文献

提供有关的参考文献,必要时应提供全文。

3.5稳定性

3.5.1稳定性总结

总结稳定性研究的样品情况、考察条件、考察指标和考察结果,并拟定贮存条件和有效期。

3.5.2稳定性研究数据

提供稳定性研究数据及图谱。

3.5.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

阐述选择依据。提供包装材料和容器执行标准、检验报告、生产商/供货商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提供针对所选用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的相容性等研究资料(如适用)。

申请上市许可时,应说明包装材料和容器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情况。

3.5.4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方案及承诺(适用于上市许可申请)

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时,应承诺对上市后生产的前三批产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并对每年生产的至少一批产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提供后续稳定性研究方案。

3.5.5参考文献

提供有关的参考文献,必要时应提供全文。

 

(四)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申请人应基于不同申报阶段的要求提供相应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相应要求详见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应当在经过GLP认证的机构开展。

天然药物的药理毒理研究参考相应研究技术要求进行。

4.1药理学研究资料

药理学研究是通过动物或体外、离体试验来获得非临床有效性信息,包括药效学作用及其特点、药物作用机制等。药理学申报资料应列出试验设计思路、试验实施过程、试验结果及评价。

中药创新药,应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为进入临床试验提供试验证据。药物进入临床试验的有效性证据包括中医药理论、临床人用经验和药效学研究。根据处方来源及制备工艺等不同,以上证据所占有权重不同,进行试验时应予综合考虑。

药效学试验设计时应考虑中医药特点,根据受试物拟定的功能主治,选择合适的试验项目。

提取物及其制剂,提取物纯化的程度应经筛选研究确定,筛选试验应与拟定的功能主治具有相关性,筛选过程中所进行的药理毒理研究应体现在药理毒理申报资料中。如有同类成份的提取物及其制剂上市,则应当与其进行药效学及其他方面的比较,以证明其优势和特点。

中药复方制剂,根据处方来源和组成、临床人用经验及制备工艺情况等可适当减免药效学试验。

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可根据人用经验对药物有效性的支持程度,适当减免药效学试验;若人用经验对有效性具有一定支撑作用,处方组成、工艺路线、临床定位、用法用量等与既往临床应用基本一致的,则可不提供药效学试验资料。

依据现代药理研究组方的中药复方制剂,需采用试验研究的方式来说明组方的合理性,并通过药效学试验来提供非临床有效性信息。

中药改良型新药,应根据其改良目的、变更的具体内容来确定药效学资料的要求。若改良目的在于或包含提高有效性,应提供相应的对比性药效学研究资料,以说明改良的优势。中药增加功能主治,应提供支持新功能主治的药效学试验资料,可根据人用经验对药物有效性的支持程度,适当减免药效学试验。

安全药理学试验属于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一部分,其要求见“4.3毒理学研究资料”。

药理学研究报告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交:

4.1.1主要药效学

4.1.2次要药效学

4.1.3安全药理学

4.1.4药效学药物相互作用

4.2药代动力学研究资料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是通过体外和动物体内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和特征。

对于提取的单一成份制剂,参考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要求。

其他制剂,视情况(如安全性风险程度)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或药代动力学探索性研究。

缓、控释制剂,临床前应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以说明其缓、控释特征;若为改剂型品种,还应与原剂型进行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若为同名同方药的缓、控释制剂,应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

在进行中药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时,应充分考虑其成份的复杂性,结合其特点选择适宜的方法开展体内过程或活性代谢产物的研究,为后续研发提供参考。

若拟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涉及到与其他药物(特别是化学药)联合应用,应考虑通过体外、体内试验来考察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代动力学研究报告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交:

4.2.1分析方法及验证报告

4.2.2吸收

4.2.3分布(血浆蛋白结合率、组织分布等)

4.2.4代谢(体外代谢、体内代谢、可能的代谢途径、药物代谢酶的诱导或抑制等)

4.2.5排泄

4.2.6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非临床)

4.2.7其他药代试验

4.3毒理学研究资料

毒理学研究包括: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致癌性试验,依赖性试验,刺激性、过敏性、溶血性等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制剂安全性试验,其他毒性试验等。

中药创新药,应尽可能获取更多的安全性信息,以便于对其安全性风险进行评价。根据其品种特点,对其安全性的认知不同,毒理学试验要求会有所差异。

新药材及其制剂,应进行全面的毒理学研究,包括安全药理学试验、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等,根据给药途径、制剂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剂安全性试验,其余试验根据品种具体情况确定。

提取物及其制剂,根据其临床应用情况,以及可获取的安全性信息情况,确定其毒理学试验要求。如提取物立题来自于试验研究,缺乏对其安全性的认知,应进行全面的毒理学试验。如提取物立题来自于传统应用,生产工艺与传统应用基本一致,一般应进行安全药理学试验、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以及必要时其他可能需要进行的试验。

中药复方制剂,根据其处方来源及组成、人用安全性经验、安全性风险程度的不同,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试验资料,若减免部分试验项目,应提供充分的理由。

对于采用传统工艺,具有人用经验的,一般应提供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

对于采用非传统工艺,但具有可参考的临床应用资料的,一般应提供安全药理学、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

对于采用非传统工艺,且无人用经验的,一般应进行全面的毒理学试验。

临床试验中发现非预期不良反应时,或毒理学试验中发现非预期毒性时,应考虑进行追加试验。

中药改良型新药,根据变更情况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试验资料。若改良目的在于或包含提高安全性的,应进行毒理学对比研究,设置原剂型/原给药途径/原工艺进行对比,以说明改良的优势。

中药增加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说明原毒理学试验资料是否可以支持延长周期或增加剂量,否则应提供支持用药周期延长或剂量增加的毒理学研究资料。

一般情况下,安全药理学、单次给药毒性、支持相应临床试验周期的重复给药毒性、遗传毒性试验资料、过敏性、刺激性、溶血性试验资料或文献资料应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供。后续需根据临床试验进程提供支持不同临床试验给药期限或支持上市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根据风险程度在不同的临床试验开发阶段提供。致癌性试验资料一般可在申请上市时提供。

药物研发的过程中,若受试物的工艺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性的变化,应进行相应的毒理学研究。

毒理学研究资料应列出试验设计思路、试验实施过程、试验结果及评价。

毒理学研究报告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交: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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