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ICSR电子传输账号申请表
用户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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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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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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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之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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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之窗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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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之窗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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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之窗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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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R电子传输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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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联系人姓名
(用于联系ICSR 电子传输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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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联系人电话
(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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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联系人电子邮件
(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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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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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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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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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传输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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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测试报告的URL,以及收到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电子回执的URL地址
(通常可以从企业药物安全数据库的EDI模块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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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传输信息中企业的识别ID
(这个ID对应的是E2B R3 规范中的元素N.2.r.2信息发送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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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传输的报告进行数字签名和加密的数字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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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邮件中以附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数字证书,例如后缀为.cer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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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火墙信息:
1)如果有SSL信息,请提供包括用户名和密码的信息
2)如果使用了代理服务器,提供代理服务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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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过申请人之窗上传ICSR时,不需填写“用户必须提供的电子传输参数”。而通过Gateway to Gateway的方式提交,则必须填写电子传输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