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发〔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委(局)机关各司局,委(局)相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孙波、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1492、687919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