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机构内感染控制要求 (1)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2)工作人员手卫生适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的要求。 (3)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在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老年人居住区域清点污物,做到专车、专线运输。 (4)老年人的衣物应当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污染及患有传染病老年人的衣物应当封闭运输、单独清洗、消毒。 (5)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应当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要求。 5.服务质量要求 (1)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疮在院新发生率应当低于5%。 (2)开具的医嘱、处方合格率应当不低于95%,病历记录合格率应当为100%。 四、服务流程与要求 1.医养结合机构具体服务流程包括服务接待、老年人入院体检、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医评估(具备中医服务资质的机构)、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具体服务流程见图1。 图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 2.本服务流程为推荐性流程,具体流程可根据服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服务接待 建立服务接待平台,提供以下服务: ——了解并记录服务对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 ——根据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判断老年人是否适合入住机构; ——介绍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 ——为服务对象匹配合适的服务人员; ——对客户服务需求信息及时给予反馈。 (三)老年人入院体检 老年人在入院前由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提供入院体检,具体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压、心电图、肝肾功能、胸片、B超等常规项目,或出示近1个月内具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报告(包括以上体检项目结果)。医养结合机构可拒绝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入住该机构的老年人入院。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发〔2019〕48号)的要求,对入住老年人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正式入住机构后,原则上,评估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在评估有效期内,如老年人身体、能力、疾病状况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对入院老年人进行评估适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依据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社会参与情况等将老年人能力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个级别。老年人正式入住机构后,若无特殊变化,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评估,当老年人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即时评估。 (六)中医评估(具备中医服务资质的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要求,对入住老年人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中医健康调养服务方案。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医体质辨识。 (七)制定服务计划 根据老年人体检报告、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医评估等结果,为老年人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计划。 根据服务计划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服务期限和地点; ——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违约责任; ——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协议等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为老年人建立服务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老年人健康档案相关资料; ——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报告; ——中医评估报告(具备中医服务资质的机构); ——服务计划表; ——各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记录; ——服务协议。 1.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由医护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及时跟进服务进展情况并记录入档。 3.服务过程中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适当调整或变更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可与上级医疗机构或签约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服务。 4. 医养结合机构内医疗卫生服务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卫生安全。 5.服务期满时,医护人员应当根据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个人需求,确定是否需要为老年人继续提供服务。如不再继续提供服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医护人员及服务人员应当做好服务终结记录或安排好转诊工作交接,终止服务。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T 10001.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15565.2 《图形符号 术语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MZ/T 039 《老年人能力评估》. WS 44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JGJ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GB/T 3727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 卫生部.《诊所基本标准》.2010. 卫生部.《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2011. 卫生部.《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2012. 卫生部.《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2012. 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2012.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2014.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2014.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201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20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印发
校对:白 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