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阿来替尼Alec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mg 适应证:ALK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 阳性结果。 2.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两次,随餐口服。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0mg 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450mg/次,每天两次,口服。(2)第2
次减量:3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如果患者仍不能耐受,应永久停用。 4.基线时应监测肝功能,包括ALT、AST 和总胆红素,在最初治疗的3 个月内每2 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进行监测。 5.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痛、触痛或虚弱,评估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在第1 个月治疗期间每2 周评估一次,随后在临床上根据患者报告的症状按需进行评估。 6.确诊患有间质性肺炎的患者应立即中断本品治疗,如果没有发现其他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潜在病因,应永久停用本品。 7.在服用阿来替尼时及治疗停止后至少7 天内,应建议患者避免长时间阳光暴晒。此外,应建议患者使用防紫外线A/紫外线B 的广谱防晒霜和润唇膏(SPF≥50),防止可能的晒伤。 8.应根据临床指征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发生无症状心动过缓,则无需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危及生命的事件,应对联合使用中已知引发心动过缓的药物(如降压药)进行评估,并依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9.当阿来替尼与治疗指数狭窄的P-糖蛋白或乳腺癌耐药蛋白底物(如地高辛、达比加群、甲氨蝶呤)联合使用时,建议进行适当的监测。 10.阿来替尼与CYP3A 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11.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阿来替尼适应证还包括: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的ALK 融合基因阳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方法使用。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与食物一起服用。 十二、塞瑞替尼Ceri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mg 适应证:ALK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 阳性。 2.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50mg/次,每天一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随餐服用。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或耐受性,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停用药或降低剂量,应以150mg 的下调幅度逐渐减少本品的日剂量。应注意早期识别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早给予标准的支持性治疗措施。对于无法耐受每天随餐服用150mg 剂量的患者,应停用本品。 3.用药期间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应根据临床指征,给予患者标准监测及管理,包括止泻、止吐及补液治疗。基于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根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4.患者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之后每月检测一次。 5.排除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其他潜在病因,一旦诊断为治疗相关的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6.如发生不危及生命的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本品使用直至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60 次/min,评估联合使用药物,并调整本品的剂量。 7.治疗开始之前监测空腹血清葡萄糖,之后根据临床指征定期监测,根据指征开始使用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 8.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如果必须同时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奈法唑酮),则应将塞瑞替尼的剂量减少约三分之一,并近似为150mg 剂量规格的倍数。当停止给予CYP3A 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之前的给药剂量。 9.体外研究数据显示,本品是外排型转运蛋白P-糖蛋白的底物。如果本品与抑制P-糖蛋白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致本品浓度升高。联合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时应谨慎,并小心监测不良反应。 ※ 10.2022 版NCCN 指南推荐塞瑞替尼用于ROS1 重排NSCLC 一线治疗,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 十三、恩沙替尼Ensartinib 制剂与规格:硬胶囊剂:25mg、100mg 适应证:适用于ALK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 阳性。 2.推荐剂量为225mg/次,每天一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3.若本品应用中出现3~4 级不良反应,需要调整剂量可参考如下原则:本品起始剂量为225mg/次,每天一次;首次减量调整为200mg/次,每天一次;若仍不能耐受,再一次减量调整为150mg/次,每天一次;150mg/次,每天一次,仍无法耐受,应停用本品。 4.用药期间主要不良反应为一过性药疹,主要表现为1~2 级皮疹和瘙痒症,患者发生皮疹中位持续时间为21.5天。除皮疹外常见不良反应为1~2 级ALT/AST 升高,以及1~2 级胃肠道不适。 5.避免与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十四、布格替尼Brig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30mg、90mg、180mg 适应证:适用于ALK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ALK 阳性。 2.推荐剂量:前7 天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然后增加剂量至18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3.如果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本品治疗14 天或更长时间,则在增加至既往耐受剂量前,以90mg/次,每天一次的剂量恢复治疗,持续7 天。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指导患者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 4.根据患者个体的耐受性及安全性调整剂量,剂量调整方案如下:(1)若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整为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2)若增至18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整为12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若仍不能耐受,第2 次减量为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若患者还是不能耐受,则第3 次减量为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3)因不良反应减少剂量后,不要随便增加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60mg/次,每天一次的剂量,永久停用。 5.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咳嗽、高血压、恶心等。用药期间应注意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血压、心动过缓、视觉障碍、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血糖升高等不良反应。 6.注意该药物可能引起患者光敏反应,建议患者在使用布格替尼期间以及停止治疗后至少5 天内限制日光暴露。建议患者在户外时戴帽子和穿防护服,并使用广谱紫外线A/紫外线B 防晒霜和唇膏(SPF≥30)帮助防止晒伤。 7.应避免布格替尼与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和诱导剂联合使用,如必须联合使用,需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天剂量降低约50%(即从180mg 降至90mg、90mg 降至60mg)。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 中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天剂量降低约40%(即从180mg 降至120mg、120mg 降至90mg或从90mg 降至60mg)。停用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 抑制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则在接受当前本品剂量(如耐受)治疗7 天后,以30mg/d 增量增加本品每天剂量,最多增至开始CYP3A 中效诱导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的2 倍。停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后,恢复使用CYP3A 中效诱导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