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阿替利珠单抗Atez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0mg(20ml)/瓶适应证:阿替利珠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 阿替利珠单抗与贝伐珠单抗联合使用基于IMbrave150
研究:首先阿替利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200mg/次,静脉输注,继之以贝伐珠单抗15mg/kg,静脉输注。该方案每3 周一次。首次给药至少持续60 分钟,后续可至少30 分钟。 2.患者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直至无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应对疾病进展后继续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开展密切监测,4~8 周内重复肿瘤疗效评估。 3.最常见不良反应(≥20%)包括疲乏、食欲减退、恶心、尿路感染、发热和便秘。 4.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 进行会诊。 5.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行胃镜检查,评估胃底食管静脉曲张出血风险,治疗过程中应全程进行胃镜管理。 6.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尽量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建议重新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 7.尚未确定阿替利珠单抗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65 岁)、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六、信迪利单抗Sint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10ml)/瓶 适应证: 1.适用于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2.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氟尿嘧啶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3.联合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2.肝细胞癌:基于ORIENT-32 临床研究联合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食管鳞癌、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基于ORIENT-15 和ORIENT-16 临床研究,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剂量为3mg/kg,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对于体重≥60kg 的患者,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3.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 进行会诊。 5.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行胃镜检查,评估胃底食管静脉曲张出血风险,治疗过程中应全程进行胃镜管理。 6.目前本品尚无针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调整,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7.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调整,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8.尚未确定本品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9.本品在老年患者(≥65 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10.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11.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七、卡瑞利珠单抗Camrelizuma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200mg/瓶 适应证: 1.联合紫杉醇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治疗。 3.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4.联合阿帕替尼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200mg/次,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二线食管鳞癌:200mg/次,每2 周一次,静脉输注;晚期肝细胞癌:3mg/kg(单药治疗),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一线:卡瑞利珠单抗200mg/次,每2 周一次,静脉输注,联合阿帕替尼2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适应证是基于一项Ⅱ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目前,大型Ⅲ期临床研究(NCT03764293)已获得阳性结果,并已获指南Ⅰ级专家推荐,ⅠA 类证据。 3.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根据患者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的程度不同,可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发生4 级或复发性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卡瑞利珠单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 进行会诊。 6.本品在老年患者(≥65 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7.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8.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大多发生在体表皮肤,少数可见于口腔黏膜、鼻腔黏膜以及眼睑结膜。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分级标准和治疗建议详见附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