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版)

2024-6-22 15:41|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6567|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第一部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附表1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和治疗调整方案;附表2 免疫相关毒性后重启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注意事项;附表3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分 ...


三十一、维布妥昔单抗Brentuximab Vedotin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50mg/

适应证:复发性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患者。复发性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蕈样真菌病。适用于CD30 阳性的其他淋巴瘤。

合理用药要点:

1.周围神经病变: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可引起感觉和运动性周围神经病变且具有累积效应,可能需要推迟给药或终止治疗。

2.输注相关反应:单药治疗输注相关反应发生率为13%3 级事件发生率9.8%。超敏反应发生少见,如发生应立即终止输注并给予相应处理。

3.血液毒性:每次给药前,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4.肿瘤溶解综合征:肿瘤增殖迅速和高肿瘤负荷的患者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较高,应密切监测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5.严重皮肤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若发生应终止维布妥昔单抗给药,并应提供适当治疗。

6.肺毒性: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炎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应监测并避免与博来霉素联合使用。

7.维布妥昔单抗与CYP3A4 途径代谢的药物存在相互作用(CYP3A4 抑制剂/诱导剂):如与酮康唑联合使用可能会提高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利福平对维布妥昔单抗的血浆暴露量没有影响。

8.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毒性增加:主要是其共价耦联的微管抑制剂单甲基澳瑞他汀E 集聚引起,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避免使用维布妥昔单抗。

9.美国FDA 获批的其他适应证:先前接受过系统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CD30 阳性蕈样真菌病成人患者;联合化疗治疗初治Ⅲ或Ⅳ期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初治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其他表达CD30 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

 

三十二、奥加伊妥珠单抗Inotuzumab Ozogamicin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1mg/

适应证:适用于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第一个周期推荐总剂量为1.8mg/m2,分别在第1 天(0.8mg/m2)、第8 天(0.5mg/m2)和第15 天(0.5mg/m2)给药。在后续周期内:对于达到完全缓解或完全缓解伴血液学不完全恢复的患者,每个周期的推荐总剂量为1.5mg/m2,分3 次给药,分别在第1 天(0.5mg/m2)、第8 天(0.5mg/m2)和第15 天(0.5mg/m2)给药。对于未达到完全缓解或完全缓解伴血液学不完全恢复的患者,每个周期的推荐总剂量为1.8mg/m2,分3 次给药,分别在第1 天(0.8mg/m2)、第8天(0.5mg/m2)和第15 天(0.5mg/m2)给药。

2.建议给药前预处理和细胞减灭:在用药前,建议使用糖皮质激素、解热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进行预处理。在输注期间和输注结束后至少1 小时内,应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输注相关反应的症状。对于外周血循环中有淋巴原始细胞的患者,在首次给药之前,建议与羟基脲、糖皮质激素和/或长春新碱联合用药进行细胞减灭,使外周原始细胞计数≤10×109/L

3.剂量调整:在第一个治疗周期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不需要中断本品给药,但是对于周期内发生非血液学毒性则建议暂时中断给药。如果由于本品相关毒性而降低剂量,不可重新增加剂量。

4.不良反应:最常见的(≥20%)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染、贫血、白细胞减少、疲乏、出血、发热、恶心、头痛、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转氨酶升高、腹痛、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和高胆红素血症。最常见的(≥2%)严重不良反应为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出血、腹痛、发热、肝小静脉闭塞病(也称为肝窦阻塞综合征)和疲乏。永久停药原因的最常见(≥2%)不良反应为感染(6%)、血小板减少(2%)、高胆红素血症(2%)、转氨酶升高(2%)和出血(2%);其他不良反应为包括致命性或危及生命的肝小静脉闭塞病在内的肝脏毒性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非复发性死亡的风险增加。该药物治疗后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发生肝小静脉闭塞病的风险更高;使用含2种烷化剂的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方案以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前末次总胆红素水平≥ULN 与肝小静脉闭塞病风险增加显著相关。接受该药物治疗的患者,发生肝小静脉闭塞病的其他风险因素包括持续性或既往肝病史、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年龄增加、接受过多线挽救治疗或者多个本品治疗周期。如果肝功能检查结果升高,可能需要中断给药、减少剂量或者永久停用本品。如发生肝小静脉闭塞病,应永久停止治疗。如发生重度肝小静脉闭塞病,则应根据标准医学规范进行治疗。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人群,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非复发性死亡率更高,导致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第100 天死亡率更高。

 

三十三、西达本胺Chid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5mg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 细胞淋巴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成人患者推荐剂量30mg/次,每周两次,口服,两次服药间隔不应少于3 天(如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和周六等),早餐后30 分钟服用。若病情未进展或未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持续服药。

2.剂量调整:3 级或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计数<1×109/L)、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50×109/L)、贫血(血红蛋白降低至<80g/L)时,暂停用药。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恢复至≥1.5×109/L、血小板恢复至≥75×109/L、血红蛋白恢复至≥90g/L,并经连续两次检查确认,可继续治疗。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3 级,恢复用药时可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低至20mg/次。

3.常见不良反应有: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红蛋白降低;全身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发热;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和呕吐;代谢及营养系统不良反应,包括食欲下降、低钾血症和低钙血症;以及头晕、皮疹等;极少数患者心电图会出现QTc 间期延长。

4.妊娠期女性患者、严重心功能不全患者(NYHA 心功能不全分级Ⅳ级)禁用。

 

三十四、林普利塞linperlis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mg

适应证: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治疗剂量:推荐剂量为80mg/次,每天一次,口服,餐前餐后服药均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为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LT 升高、AST 升高、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和感染。出现3 级及以上血液学毒性时应注意剂量调整并增加血常规检测频率。

3.建议临床上启动林普利塞治疗前行胸部CT 检查,留取基线资料。治疗过程中密切关注呼吸系统症状的变化,若出现新发症状或原有症状加重,应停止林普利塞治疗,并立即就医进行鉴别诊断(行高分辨率胸部CT 检查,视病情进一步行支气管镜检查、支气管肺泡灌洗),查找病原学证据,同时开始经验性用药。

4.322 例接受林普利塞治疗的临床试验受试者中有2 例发生耶氏肺孢子菌肺炎(<1%),建议对接受林普利塞治疗的患者进行个体化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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