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版)

2024-6-22 15:41|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5059|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第一部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附表1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和治疗调整方案;附表2 免疫相关毒性后重启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注意事项;附表3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分 ...


※十六、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0mg4ml/瓶、100mg10ml/

适应证:

1.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适用于国际转移性肾细胞癌联合数据库(IMDC)评分为中高危的晚期肾透明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适用于接受根治性切除术后伴有高复发风险的尿路上皮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IMDC 评分为中高危的晚期肾细胞癌的一线治疗基于CheckMate214 研究。该治疗方法已获得美国FDA 和欧洲药品管理局批准,推荐临床剂量是纳武利尤单抗3mg/kg(每次持续至少60 分钟)+伊匹木单抗1mg/kg(每次持续至少30 分钟),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连续4 次后,改为纳武利尤单抗3mg/kg(每次持续至少60 分钟),每2 周一次,静脉输注。但该适应证尚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

2.IMDC 评分内容包括:贫血、中性粒细胞升高、血小板升高、KPS 评分<80、一线治疗距诊断时间<1 年、高钙血症。每项为1 分。总分0 分为低危人群,12 分为中危人群,≥3 分为高危人群。

3.因部分患者使用免疫治疗可能会出现假性进展(治疗最初数月内肿瘤出现短暂性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甚至消失),故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或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根据不良反应判断其与药物纳武利尤单抗及伊匹木单抗的相关性。如发生4 级或复发性3 级,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应充分分析引发该不良反应的可能的药物,可能需要永久停用双抗或纳武利尤单抗或伊匹木单抗。

6.老年患者数据有限,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

7.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8.纳武利尤单抗±伊匹木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免疫治疗期间或免疫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

9.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或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必要时与相关领域学科进行多学科诊疗。

10.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十七、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4ml/

适应证:

1.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阿昔替尼适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2.适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尿路上皮癌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阿昔替尼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癌的一线治疗适应证是基于全球Ⅲ期KEYNOTE-426 临床研究的结果。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固定剂量200mg/次,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持续至少30 分钟,阿昔替尼5mg,每天两次,口服(部分患者进行了剂量滴定)。帕博利珠单抗用于不耐受铂类化疗的晚期尿路上皮癌的一线治疗适应证是基于Ⅱ期单臂临床研究KEYNOTE-052 的研究结果,该联合方案已获得美国FDA 批准,但目前尚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用于晚期尿路上皮癌的二线治疗适应证是基于全球Ⅲ期临床研究KEYNOTE-045 的研究结果,该治疗方案已获得美国FDA批准,但目前尚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

2.对于既往靶向治疗失败的晚期肾透明细胞癌,也可以考虑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二、三线治疗。

3.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根据不良反应判断其与药物的相关性。如发生4 级或复发性3 级,考虑与帕博利珠单抗相关的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 级或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有关阿昔替尼的具体用法详见阿昔替尼部分的介绍。

6.老年患者(≥65 岁)与<65 岁的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无需在这一人群中进行调整,轻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

7.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8.帕博利珠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或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必要时与相关领域学科进行多学科诊疗。

9.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需要根据病情充分评估再考虑是否重新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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