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7 针对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7.允许联合使用CYP3A 强效或中效或轻效抑制剂,无需调整剂量。 五、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4ml)/瓶、400mg(16ml)/瓶 适应证: 1.贝伐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的Ⅲ期或Ⅳ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用于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可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的晚期卵巢癌患者一线治疗和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推荐剂量为15mg/kg,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使用,最多治疗6 个周期,之后贝伐珠单抗15mg/kg,每3 周一次作为单药治疗,总共最多治疗22 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3.贝伐珠单抗与下列一种化疗方案联合使用治疗宫颈癌: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贝伐珠单抗的推荐用量为15mg/kg,每3 周一次,静脉输注。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稀释后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 分钟。如果第1 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2 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 分钟。如果患者对60 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 分钟的时间完成。贝伐珠单抗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5.贝伐珠单抗配制,用0.9%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药容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1.4 ~16.5mg/ml 之间。 6.贝伐珠单抗禁止冷冻储存,禁止晃动。应避光,2~8℃在原包装中储存和运输。 7.在2~30℃条件下,0.9%氯化钠溶液中,贝伐珠单抗在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以保持48 个小时。产品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后在2~8℃条件下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 小时。 8.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胃肠道严重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重度出血;重度动脉血栓事件;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六、卡度尼利单抗Candon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5mg(10ml)/瓶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卡度尼利单抗的推荐剂量为6mg/kg,每2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卡度尼利单抗采用无菌技术进行稀释后,在专业医师指导下静脉输注给药,输注宜在约60 分钟(±10 分钟)完成,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2.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3.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4.卡度尼利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免疫球蛋白G1 双特异性 抗体,尚未进行与其他药物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因为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 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所以合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考虑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干扰卡度尼利单抗药效学活性可能性,应避免在开始治疗前使用。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5.尚未确定本品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65 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无需调整剂量。 6.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7.卡度尼利单抗治疗宫颈癌的研究中,不良反应为贫血、甲状腺功能减退、ALT 升高、AST 升高、甲状腺功能亢进、白细胞减少症、低白蛋白血症、皮疹、腹泻、发热等。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为1~2 级且可逆,可通过暂停给药或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对于大部分3~4 级及某些特定的2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并给予1~2mg/(kg•d)强的松等效剂量治疗,直至改善到≤1 级。对于4 级、某些特定的3 级或任何复发性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或末次给药后12 周内2 级或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 级,或末次给药后12 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低至≤10mg/d 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