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7 16:37| 发布者: 橘井泉香| 查看: 264| 评论: 0
第三节 清热解毒药
本类药物性味多苦寒,以清热解毒为主要作用。主治各种热毒证,如疮痈疔疖、丹毒、温毒发斑、咽喉肿痛、痄腮、热毒下痢及虫蛇咬伤、癌肿、烧烫伤等。
在临床应用本类药物时,应根据各种证候的不同表现及兼证,结合具体药物的功用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并作相应的配伍。如火热炽盛者,可配伍清热泻火药;热毒在血分者,可配伍清热凉血药;疮痈肿毒、咽喉肿痛者,可配伍活血消肿药;热毒血痢、里急后重者,可配伍活血行气药等。
本类药物药性寒凉,易伤脾胃,中病即止,不可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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