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HAⅢ~Ⅳa级患者: LVEF≤35%,且伴LBBB及QRS≥150ms,推荐置入CRT或CRT-D(,A)。 LVEF≤35%,并伴以下情况之一,可置入 CRT或CRT-D: 伴LBBB且130ms≤QRS<150ms(a,B)。 非LBBB但QRS≥150ms(a, A)。
有常规起搏治疗但无CRT适应证的患者,
如 LVEF≤35%,预计心室起搏比例>40%,无论QRS时限,预期生存超过1年,且状态良好,可置入CRT (a, C)。 NYHAⅡ级患者: LVEF≤30%,伴LBBB及QRS≥150ms,推荐置入CRT,最好是CRT-D(,A)。 LVEF≤30%,伴LBBB且130ms≤QRS<150ms,
可置入CRT或CRT-D(a,B)。
LVEF≤30%,非LBBB但QRS≥150ms,可置入 CRT或CRT-D(b,B)。非LBBB且QRS<150ms,不推荐(,B)。 永久性房颤、NYHAⅢ或Ⅳa级,QRS≥130ms、LVEF≤35%,能以良好的功能状态预期生存>1年的患者,以下3种情况可以考虑置入CRT或CRT-D: 固有心室率缓慢需要起搏治疗(b,C)。 房室结消融后起搏器依赖(b,B)。 静息心室率≤60次/min、运动时心率≤90次/min(b,B)。 但需尽可能保证双心室起搏,否则可考虑房室结消融。 已植入起搏器或ICD的HFrEF患者,心功能恶化伴高比例右心室起搏,可考虑升级到CRT。 (2)ICD: 适应证: 二级预防: 慢性心衰伴低LVEF,曾有心脏停搏、心室颤动(室颤)或室性心动过速(室速)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A)。 一级预防:LVEF≤35%,长期优化药物治疗后(至少3个月以上)NYHA或级,预期生存期> 1年,且状态良好。 缺血性心衰: 心肌梗死后至少40d及血运重建至少90d,ICD可减少心脏性猝死和总死亡率 (,A)。
非缺血性心衰:ICD可减少心脏性猝死和总死亡率(,B)。 (二)慢性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pEF)的治疗 对HFrEF有效的药物如ACEI/ARB、β受体阻滞剂等不能改善HFpEF患者的预后和降低病死率。TOPCAT研究亚组分析提示螺内酯可降低HFpEF患者因心衰住院风险,对LVEF≥45%,BNP升高或1年内因心衰住院的HFpEF患者,可考虑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以降低住院风险。地高辛不能增加心肌的松弛性,不推荐使用。 针对HFpEF的症状、并存疾病及危险因素,采用综合性治疗。 1.有液体潴留的HFpEF患者应使用利尿剂。 2.HFpEF时往往同时存在更多的临床合并症,应遵循相关指南积极控制和治疗其他基础疾病和合并症: (1)积极控制血压:将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以下。降压药物推荐优选ACEI/ARB、 β受体阻滞剂。存在容负荷过重的患者首选利尿剂。 五、心衰常见合并症的处理 (一)房颤 1. 心室率控制:目前建议心室率控制在60~ 100次/min ,不> 110次/min。 (1) NYHA心功能I ~血级的患者,首选口服受体阻滞剂;若对受体阻滞剂不能耐受、有禁忌证、反应欠佳, HFrEF患者可用地高辛, HFpEF患者可用非二 氢吡啶类CCB (维拉帕米、地尔硫);以上均不耐受者可以考虑胺碘酮,或在受体阻滞剂或地高辛的基础上加用胺碘酮。
(2) NYHA心功能IV级的患者,应考虑静脉应用胺碘酮或洋地黄类药物。 2. 节律控制: 适应证: (1)有可逆性原因的房颤患者。 (2)经心室率控制和心衰治疗后仍有症状的慢性心衰患者。 (3)房颤伴快速心室率,导致或怀疑心动过速 性心肌病的患者。若房颤导致血液动力学异常,需要紧急电复律;如无需紧急恢复窦性心律,且房颤首次发作、持续时间<48h或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未见心房血栓证据,应电复律或药物复律。胺碘酮和多非利特可用于心衰患者转复房颤和维持窦性心律。对于存在心衰和/或LVEF下降的房颤患者,当症状和/或心衰与房颤相关时,可选择导管消融。 3. 预防血栓栓塞: 心衰合并房颤时建议使用CHA2DS2-VASc和HAS-BLED评分分别评估患者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对于肥厚型心肌病合并房颤的患者,无需进行CHA2DS2-VASc评分,应直接给予口服抗凝药物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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