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异常诊断流程见图。 (一)以LDL-C为治疗目标值 血脂异常尤其是LDL-C升高是导致ASCVD发生、发展的关键因素。推荐以LDL-C为首要干预靶点(I类推荐,A级证据)。
(二)危险分层诊断流程 1.符合下列任意条件者,可直接列为高危或极高危人群:
(1)极高危: ASCVD患者,包括急性冠脉综合征(ACS)、稳定性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缺血性心肌病、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外周动脉粥样硬化病等。 (2)高危: LDL-C≥4.9mmol/L或TC≥7.2mmol/L。 糖尿病患者1.8 mmol/L。或3.1mmol/L。且年龄≥40岁。 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评估10年ASCVD的发病风险,评估方法见表 3.ASCVD 10年发病危险为中危且年龄<55岁者,评估余生危险,具有以下任意2项及以上危险因素者,定义为高危: (1)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2)非HDL-C≥5.2mmol/L。
(3)HDL-C<1.0mmol/L。
(4)BMI≥28kg/m2。 (5)吸烟。 (三)降脂治疗目标值 血脂异常危险分层以及目标值见表4。 1.LDL-C目标值:极高危者LDL-C<1.8mmol/L,高危者LDL-C<2.6mmol/L,中危和低危者LDL-C< 3.4mmol/L。对极高危者生活方式干预同时立即启动他汀类药物(简称他汀)进行调脂治疗。起始宜应用中等强度他汀,根据个体调脂疗效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若胆固醇水平不能达标,与其他调脂药物联合使用。LDL-C基线值较高不能达目标值者,LDL-C至少降低50%。对高危者生活方式干预的同时应立即启动中等强度他汀治疗;对低、中危者生活方式干预6个月LDL-C未达标者,启动低、中强度他汀治疗,或者LDL-C至少降低30%。 2.非HDL-C目标值:在LDL-C达标的情况下,
对于高TG血症的ASCVD高危和极高危患者应积极控制TG水平,使非HDL-C达目标水平(LDL-C目标值+0.8mmol/L)。TG水平以空腹(禁食12h以上)<1.7mmol/L为合适水平,TG≥2.3mmol/L为升高。血清TG>2.3mmol/L者患ASCVD风险增加;当TG>5.6mmol/L时,主要使急性胰腺炎风险明显增高。 可在他汀基础上加用贝特类药物、高纯度鱼油制剂。由于贝特类药物与他汀联合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建议对高TG血症的心血管病高危患者在他汀基础上加用贝特类药物。以下情况需启动贝特类药物治疗: (1)TG≥5.6mmol/L时,需立即启动贝特类药物治疗,预防急性胰腺炎。 (2)LDL-C已达标但TG仍≥2.3mmol/L的心血管疾病高风险患者(如糖尿病患者)的一级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