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动作 (一)目标。 1.掌握基本的大运动技能; 2.达到良好的精细动作发育水平。 (二)保育要点。 1.
7-12个月 (1)鼓励婴儿进行身体活动,尤其是地板上的游戏活动。 (2)鼓励婴儿自主探索从躺位变成坐位,从坐位转为爬行,逐渐到扶站、扶走。 (3)提供适宜的玩具,促进抓、捏、握等精细动作发育。 2.
13-24个月 (1)鼓励幼儿进行形式多样的身体活动,为幼儿提供参加爬、走、跑、钻、踢、跳等活动的机会。 (2)提供多种类活动材料,促进涂画、拼搭、叠套等精细动作发育。 (3)鼓励幼儿自己喝水、用小勺吃饭、自己翻书等。 3.
25-36个月 (1)为幼儿提供参加走直线、跑、跨越低矮障碍物、双脚跳、单足站立、原地单脚跳、上下楼梯等活动的机会。 (2)提供多种类活动材料,促进幼儿搭建、绘画、简单手工制作等精细动作发育。 (3)鼓励幼儿自己用水杯喝水、用勺吃饭、协助收纳等。 (三)指导建议。 1.在各个生活环节中,创造丰富的身体活动环境,确保活动环境和材料安全、卫生。 2.充分利用日光、空气和水等自然条件,进行身体锻炼,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3.安排类型丰富的活动和游戏,并保证每日有适宜强度、频次的大运动活动。做好运动中的观察及照护,避免发生伤害。 4.关注患病婴幼儿。处于急慢性疾病恢复期的婴幼儿,及时调整活动强度和时间;发现运动发育迟缓婴幼儿,给予针对性指导,及时转介。
五、语言 (一)目标。 1.对声音和语言感兴趣,学会正确发音; 2.学会倾听和理解语言,逐步掌握词汇和简单的句子; 3.学会运用语言进行交流,表达自己的需求; 4.愿意听故事、看图书,初步发展早期阅读的兴趣和习惯。 (二)保育要点。 1.
7-12个月 (1)经常和婴儿说话,引导其对发音产生兴趣,模仿和学习简单的发音。 (2)向婴儿复述生活中常见物品和动作,帮助其逐渐理解简单的词汇。 (3)引导婴儿使用简单的声音、表情、动作、语言表达自己的需求。 (4)为婴儿选择合适的图画书,朗读简单的故事或儿歌。 2.
13-24个月 (1)培养幼儿正确发音,逐步将语言与实物或动作建立联系。 (2)鼓励幼儿模仿和学习使用词语或短句表达自己的需求。 (3)引导幼儿学会倾听并乐意执行简单的语言指令,积极使用语言进行交流。 (4)提供机会让幼儿多读绘本、多听故事、学念儿歌。 3.
25-36个月 (1)指导幼儿正确地运用词语说出简单的句子。 (2)鼓励幼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感受。 (3)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幼儿多听、多看、多说、多问、多想,谈论生活中的所见所闻。 (4)培养幼儿阅读的兴趣和能力,学讲故事、学念儿歌。 (三)指导建议。 1.创设丰富和应答的语言环境,提供正确的语言示范,保持与婴幼儿的交流与沟通,引导其倾听、理解和模仿语言。 2.为不同月龄婴幼儿提供和阅读适合的儿歌、故事和图画书,培养早期阅读兴趣和习惯。 3.关注语言发展迟缓的婴幼儿,并给予个别指导。
六、认知 (一)目标。 1.充分运用各种感官探索周围环境,有好奇心和探索欲; 2.逐步发展注意、观察、记忆、思维等认知能力; 3.学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有初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二)保育要点。 1. 7-12个月 (1)提供有利于视、听、触摸等材料,激发婴儿的观察兴趣。 (2)鼓励婴儿调动各种感官,感知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材质等。 (3)引导婴儿观察周围的事物,模仿所看到的某些事物的声音和动作。 2.
13-24个月 (1)引导幼儿运用各种感官探索周围环境,逐步发展注意、记忆、思维等认知能力。 (2)鼓励幼儿辨别生活中常见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软硬、冷热等明显特征。 (3)鼓励幼儿在操作、摆弄、模仿等活动中想办法解决问题。 3.
25-36个月(1)引导幼儿运用各种感官反复持续探索周围环境,逐步巩固和加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 (2)启发幼儿观察辨别生活中常见物体的特征和用途,进行简单的分类,并感受生活中的数学。 (3)培养幼儿在感兴趣的事情上能够保持一定的专注力。 (4)通过各种游戏和活动,鼓励幼儿主动思考、积极提问并大胆猜想,激发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指导建议。 1.创设环境,促进婴幼儿通过视、听、触摸等多种感觉活动与环境充分互动,丰富认识和记忆经验。 2.保护婴幼儿对周围事物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耐心回应婴幼儿的问题,鼓励自己寻找答案。 3.在确保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婴幼儿的主动探索。
七、情感与社会性 (一)目标。 1.有安全感,能够理解和表达情绪; 2.有初步的自我意识,逐步发展情绪和行为的自我控制; 3.与成人和同伴积极互动,发展初步的社会交往能力。 (二)保育要点。 1.
7-12个月 (1)观察了解不同月龄婴儿的需要,把握其情绪变化,尊重和满足其爱抚、亲近、搂抱等情感需求。 (2)引导婴儿理解和辨别高兴、喜欢、生气等不同情绪。 (3)敏感察觉婴儿情绪变化,理解其情感需求并及时回应。 (4)创设温暖、愉快的情绪氛围,促进婴儿交往的积极性。 2.
13-24个月 (1)引导幼儿用表情、动作、语言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 (2)培养幼儿愉快的情绪,及时肯定和鼓励幼儿适宜的态度和行为。 (3)拓展交往范围,引导幼儿认识他人不同的想法和情绪。 (4)引导幼儿理解并遵守简单的规则。 3.
25-36个月 (1)谈论日常生活中幼儿感兴趣的人和事,引导其通过语言和行为等方式表达情绪情感。 (2)鼓励幼儿进行情绪控制的尝试,指导其学会简单的情绪调节策略。 (3)创设人际交往的机会和条件,使幼儿感受与人交往的愉悦。 (4)帮助幼儿理解和遵守简单的规则,初步学习分享、轮流、等待、协商,尝试解决同伴冲突。 (三)指导建议。 1.观察了解每个婴幼儿独特的沟通方式和情绪表达特点,正确判断其需求,并给予及时、恰当的回应。 2.与婴幼儿建立信任和稳定的情感联结,使其有安全感。 3.建立一日生活和活动常规,开展规则游戏,帮助婴幼儿理解和遵守规则,逐步发展规则意识,适应集体生活。 4.创造机会,支持婴幼儿与同伴和成人的交流互动,体验交往的乐趣。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一、托育机构是实施保育的场所,应当提供健康、安全、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配置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游戏材料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定收托规模,配备符合要求的保育人员。 二、托育机构负责人负责保育的组织与管理,指导、检查和评估保育人员的工作。 三、托育机构保育人员是保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身心健康。负责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和活动组织,主动了解和满足婴幼儿不同的发展需求,平等对待每一个婴幼儿,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四、保育工作应当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制订科学的保育方案,合理安排婴幼儿饮食、饮水、如厕、盥洗、睡眠、游戏等一日生活和活动,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 五、托育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和安全防护监控制度,制定安全防护、传染病防控等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注意防范和避免伤害,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六、托育机构应当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支持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向家庭、社区宣传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法,提供照护服务和指导服务,帮助家庭增强科学育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