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5个指导原则的通告 ...

2021-2-2 20:51|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2107|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摘要: 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灭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组疫苗、病毒载体类疫苗和DNA疫苗的研发,mRNA疫苗相关技术要求将另行制定。申请人应根据各类疫苗的作用机制、递呈方式和诱导免疫应答的类型等核心要点,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


(二)风险与质量控制

1.伦理和知情考虑

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取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研究者应根据受试者年龄、试验阶段制定不同版本的知情同意书,向受试者真实描述参加临床试验的风险与获益,以及出现严重安全性问题后将会接受的救治或补偿措施。建议研究者汇总既往相关研究或文献报道的安全性信息,同时结合新冠疫苗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在知情同意书中恰当描述接种试验疫苗可能发生的预期或非预期不良反应,包括可能发生ADE/VED的风险。

2.试验质量控制

试验现场需遵照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在紧急公共卫生状况下的临床试验管理和应对措施,尽量保证临床试验数据质量。

3.试验风险控制

疫苗临床试验申办方应当建立临床试验安全监测与评价制度,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应基于所研发疫苗的特点,针对与生产工艺相关以及与免疫病理反应相关的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包括对已知风险、潜在风险的风险来源、风险信号识别、风险控制等进行详细说明,以保障受试者安全。

为最大程度减少安全性风险,应自早期试验开始即建立数据和安全监查委员会(Data And Safety Monitoring BoardDSMB)或数据监查委员会(Data monitoring committee, DMC在临床试验中既要关注疫苗通常可以早期识别与检测并可及时实施干预措施的安全性风险,还需关注长期生物安全性风险。

由于目前对新冠病毒认知有限,为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避免可能出现的感染传播,必要时应在早期临床研究期间对受试者进行适宜的隔离保护。

4.疫情状态下的特殊考虑

目前COVID-19全球大流行,临床试验可能面临现场研究人员或试验受试者被感染、出于疫情防控需要的现场关闭、旅行限制、甚至试验产品供应链中断等挑战,导致试验无法按照既定程序顺利开展。申办方在进行方案设计时,除考虑由接种疫苗引起的受试者安全性风险外,还应充分考虑由于各种疫情防控措施对疫苗有效性评价结果的影响,在伦理许可的范围内对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因素进行控制。

 

五、参考指导原则

新冠疫苗研发除参照本技术指导原则的建议外,还可参考已发布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研究工作,注意参考使用时需兼顾科学认知的动态更新。具体如下:

l  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2003

l  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3

l  人用重组DNA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3

l  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2005

l  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3

l  疫苗生产用细胞基质研究审评一般原则(2008

l  预防用含铝佐剂疫苗技术指导原则(2019

l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0

l  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2008

l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4

l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2019)

l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2011)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起草说明

 

一、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简称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疾病(COVID-19)的创新型疫苗。为了积极应对COVID-19(国内简称为新冠肺炎)的疫情,加快相关疫苗的研发,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

二、适用范围

目前,新冠疫苗的研发主要包括病毒灭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组疫苗、病毒载体类疫苗、核酸类疫苗(质粒DNAmRNA等)等, 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灭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组疫苗、病毒载体类疫苗和DNA疫苗的研发,mRNA疫苗相关要求将另行制定。

三、本指导原则的特点

本指导原则依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结合不同类型疫苗的技术要点,对既往的指导原则进行了梳理,对药学、药理毒理、临床专业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整合,形成了针对新冠疫苗研发技术完整的指导原则。

既往疫苗研发相关的12项指导原则,适用于相应类型疫苗的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以及临床试验。这些指导原则在本次指导原则的起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鉴于生物医学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受限于对新冠病毒的生物学特性认知,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及相关研究数据的积累,本技术指导原则将不断进行完善和适时更新。

四、指导原则整体结构

本指导原则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前言、药学研究、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和参考指导原则。

(一)前言

对本指导原则的起草背景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并强调了指导原则尚需不断完善和更新。

(二)药学研究

药学研究部分包括了生产用菌(毒)种的研究、细胞基质、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制造检定记录、稳定性研究、包装材料、外源因子控制以及临床试验期间的变更等共11项内容。同时强调了研究中的生物安全性风险控制以及各项研究的阶段性和渐进性,希望能提醒申请人提前和统筹安排相关的研究工作,并对可利用的国内外相关指南和平台进行了说明。

(三)非临床研究

非临床研究部分对受试物的选择、药效学研究、毒理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佐剂研究等进行了说明,强调临床前研究用样品应能代表临床试验用样品,以及有效性研究和安全性研究的内容和时间节点。

(四)临床研究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可采用较为灵活的方法进行临床试验设计。在保护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灵活的临床试验设计获取尽量多的信息和数据,达到缩短临床试验进程、加快临床研究的目的。

(五)参考指导原则

列出了已发布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规范可供开展研究工作时参考,采用时需注意随科学认知的深入而动态更新。

五、征求意见情况

本指导原则是在既往指导原则基础上的整合,并未突破原指导原则和法规的要求,指导原则中部分特定内容已征求了特别专家组的意见,并于38日召开专家会进行了讨论。

本指导原则(试行)曾于310日对国内部分新冠疫苗研发企业/机构进行网络会议宣贯,并通过点对点邮件方式发送给相关企业/机构。经过4个月的试行,随着对新冠肺炎疫情认识的深入与疫苗研发经验的积累,本次对指导原则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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