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医急诊的治疗原则 1.明辨虚实,权治缓急明辨虚实,权治缓急,是中医急诊学治疗的总则,“ 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但在补虚泻实的具体应用方面,要掌握最佳的时机,所谓“权治缓急”,就是暴病当急不能缓,表里缓急急者先,虚实缓急据病情。周学海在《医学随笔》中对虚实补泻的运用颇有见地:“病本实邪, 当汗吐下, 而医失其法,或用药过剂,以伤真气,病实未除,又见虚候,此实中见虚也。治之之法,宜泻中兼补”;“其人素虚,阴衰阳盛,一旦感邪, 两阳相搏,遂变为实,此虚中兼实也,治之之-.从前之虚,不得不顾,故或从缓下,或下止服。”张景岳在《最岳全书》中指出:“治病之则,当知邪正,当权衡轻重。凡治实者,用攻之法,贵乎察得其真,不可过也;凡治虚者,用补之法,贵乎轻重有度,难从简也”。均客观地论述了虚实补泻的用法。 2.动态观察,辨证救治 急危重症, 传变无定,临证之时,要动态观察,辨证救治,切不可固守一法一方, 延误治疗的最佳时机。3.已病防变,随证救治“已病防变”是中医学治则中“治未病”的重要体现,临床救治的过程中要真正做到“安其未受邪之地",根据病机的变化,随证救治。 二、常用三法 1.扶正法扶正法是中医学重要的治则,不仅广泛地运用于多种慢性虚弱性疾病,对于急危重症也很重要,所谓扶正就是辅助正气,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或迅速挽救人体亡失的气、血、津、液。临床上主要用于急虚证、正气暴脱之证,即所谓“虚者补之”之意。益气回阳、滋阴固脱、回阳救逆等是扶正法具体的运用。 其代表方药是独参汤、生脉散、参附汤等。 2.祛邪法祛邪法 与扶正法共同组成了中医学治则的总纲,也是中医急诊学急救原则的总纲。所谓祛邪就是祛除邪气,排除或减弱病邪对机体的侵袭和损害的一种治则。临床上主要用于实证,即所谓“实则泻之”之意。发汗、攻下、解毒、活血、开窍等是祛邪法在临床上的具体治法。 其代表方药是承气类方、麻黄类方、白虎汤等。 3.扶正祛邪法临床上扶正法用于急虚证,正气暴脱之时;祛邪法用于邪气壅盛,正气不衰之时。单独的扶正法和祛邪法多用于疾病的早期、突发期。然而临床上,更多疾病表现为虚实夹杂之证,此时单独使用者少,多联合使用以达到救治的目的。 (1)合并使用:体现了攻补兼施的临床救治思想,临床上最为常用。如益气回阳、解毒活血法救治瘀毒内陷的脱证等。 扶正兼祛邪:用于疾病的产生在于正虚为主,因虚致实的虚实夹杂证,也就是所谓的“虚气留滞”的病理状态,因此临床救治应该以扶正为主,佐以祛邪,正气来复,邪气自去。如阳气不足导致的痰饮内盛,瘀血内阻,治疗上应该扶正为主,同时佐以祛除邪气。 祛邪兼扶正:用于疾病的产生在于邪实内盛为主,因实致虚的虚实夹杂证,以祛邪为主,佐以扶正,邪去正自复。如痰热内盛之候,伤及气阴,临床救治当在清化热痰的同时佐以益气育阴之法。其代表方如柴胡类方。 (2) 先后使用:也是中医急诊学重要的急救原则,临床上要正确权衡正邪关系,轻重缓急,采取先攻后补或先补后攻的方法,是中医学辨证论治的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