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医骨伤医院、 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中医医院(含中医专科医院,下同)评价工作,我局在总结评估以往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对2012版二级中医医院、中医骨伤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等有关文件是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基本依据,各地对此不得进行删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辖区中医药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在国家制定的评审标准基础上,遵循“内容可增不减,标准可升不降”的原则,以附加条款的形式体现。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我局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依据评审标准制定本辖区的评审专家手册。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等有关文件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联 系 人:江其龙 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59957797、59957687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下载):1.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7.二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8.二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 9.二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国中医药办医政.do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8-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