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的通知 药监综械管〔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规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药监械管〔2020〕9号),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药监综械管〔2021〕46号).doc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