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表格中所列举消毒剂种类仅为推荐,所有符合消毒效果要求的有效消毒剂均可选用,具体可参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 2.感染高风险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感染科门诊(包括发热门诊、留观病房)、感染科病区、急诊、各类重症监护病区(ICU)、手术部(室)、烧伤病房、血液透析中心、器官(干细胞)移植病房、内镜中心等。 3.环境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首选消毒湿巾或经消毒液规范浸泡后的布巾擦拭,不宜采取喷洒消毒方式。 4.接诊、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诊疗区域,其环境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处理应当合理增加消毒剂浓度和消毒频次。如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剂浓度应当调整为1000mg/L。 5.接诊、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时使用的可重复使用器械,用后立即使用有消毒杀菌作用的医用清洗剂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然后再规范清洗消毒或灭菌。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6.如使用化学消毒剂对空气进行终末消毒,宜采用1%-3%的过氧化氢等超低容量雾化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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