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附录 当方法中的某部分应执行的内容放在方法正文中影响方法结构时,可将这部分放在正文的后面,如谱图等作为附录;有助于标准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息,也可作为附录。 8.字体字号 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中的字号和字体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1. 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中的字号和字体 页别 | 位置 | 文字内容 | 字体字号 | 正文首页 | 第一行 | 标准名称 | 三号黑体 | 各页 | | 章、条的编号和标题 | 五号黑体 | 方法条文、列项及其编号 | 五号宋体 | 标明注的“注”“注×” | 小五号黑体 | 标明示例的“示例”“示例×” | 小五号黑体 | 条文的示例内容 | 小五号宋体 | 注、图注、表注 | 小五号宋体 | 脚注、脚注编号、图的脚注、表的脚注 | 小五号宋体 | 图的编号、图题;表的编号、表题 | 五号黑体 | 续图、续表的“(续)” | 五号宋体 | 图、表右上方关于单位的陈述 | 小五号宋体 | 图中的数字和文字 | 六号宋体 | 表中的数字和文字 | 小五号宋体 | 附录 | 第一行 | 附录编号 | 五号黑体 | 第二行 | 附录标题 | 五号黑体 | 第三行 | 附录内容 | 五号宋体 |
9.方法研制单位及起草人信息 列出方法研制单位、验证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