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效期和包装研究(CH3.7) 提供所有型号规格装量产品有效期验证报告。根据GB 27949-2020《医疗器械消毒剂通用要求》规定,包装完好的产品有效期应不低于12个月。验证研究应从产品定型后开始进行。具体验证要求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的2.2.3条款)进行。可适当参考GB/T 38499-2020《消毒剂稳定性评价方法》内容。研究资料中应列明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检测项目应包括技术要求中相应条款,如各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存放后含量下降应≤10%,且存放后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均不应低于产品技术要求规定含量的下限值)、杀灭微生物指标、外观(包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沉淀或悬浮物产生)、装量、pH值、耐腐蚀性等。 开封后保质时间的研究。为确认说明书和标签中各型号、规格产品开封后,在实际使用环境下,经过一段时期仍然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最长存放时间,按照上述有效期验证检测项目(除外装量),提供研究报告。 此外,还建议检测包装的完整性。验证项目使用产品特性研究章节推荐的最高有效成分浓度进行。 提供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资质、购销文件、包装材料标准和检测报告,列明包装材料的成分配方信息。包装验证报告项目包括:包装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包装材料与产品的适应性和密封性;包装材料所能提供的物理、化学保护;包装材料与标签系统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贮存运输过程的适应性等。 (三)生产制造信息(CH6) 应包含产品设计过程和生产工艺过程资料,特别是上述消毒液性能指标、指标的选择依据与验证资料。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概述设计过程和生产过程。 详细说明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及其确定的依据、质量控制标准及其可靠性论证;确认关键工艺点并阐明其对产品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生物性能的影响;确认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对生产加工过程使用的添加剂等具有潜在毒性或限量使用的物质,应提供使用量的控制措施和接受标准。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应当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四)临床评价文件(CH4) 消毒液已经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2018年第94号)。建议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14号)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供相应临床评价文件。 (五)产品风险分析资料(CH3.2) 应包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剩余风险可接受性评定文件。 可参考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制订文件。生产企业要成立风险管理小组,风险管理活动要贯穿产品设计、试生产、量产、上市后使用及产品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要体现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活动计划的完整性,尤其上市管理的风险分析与评价过程。对于上市前风险管理中尚未认知的风险,应在上市后开展信息收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控制措施,更新风险管理文件。 剩余风险分析时,要注意风险控制措施新引入的风险能转化为可接受风险,方能认为风险受控。必须进行风险与收益分析,收益大于风险时方可接受。提供消毒液上市前风险管理报告,此报告旨在说明并承诺: -风险管理计划已被正确地实施; -综合剩余风险可接受; -已建立产品上市后的追溯与临床应用信息收集制度。 应随风险管理报告一并附上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概述管理资料。至少应包括: 1.产品安全特征清单; 2.产品可预见危害及危害分析清单(说明危害、可预见事件序列、危害处境和可能发生的损害之间的关系); 3.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风险评价汇总表。 对于风险分析和管理概述,应包括一份风险总结,以及如何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的内容。 (六)产品技术要求(CH3.4.1)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制定产品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应当不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引用标准应当为现行有效版本。申请人对宣称的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应在技术要求中予以规定。 消毒液产品的技术要求建议参照相关标准,以及产品设计验证结果、临床应用相关报告与文献来制定。所有产品的组件、材料对应关系应明确,不用“系列”“等”含糊用词。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列明所有型号、规格的成分及含量、装量、包装材料等,要求明确各规格型号的区别。 2.性能指标 包括外观、pH值、装量、产品有效成分(柠檬酸等含量)、有效期(如存放后主要有效成分含量下降应≤10%,且存放后含量均不低于规定含量的下限值以及外观、pH值)、对金属腐蚀性、杀灭微生物指标等。如使用特殊原材料,可以补充该原材料成分、含量、使用性能、残留物等规定。 3.检验方法 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和适宜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规定方法,建议作为各性能指标条款对应的检测方法。 4.术语(如适用) 三、注册单元划分原则和注册检测要求(CH3.4.2) 产品主要有效成分(如是否包含柠檬酸)、使用性能和预期用途等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建议分为不同注册单元,提供各自完整的注册申报资料。 产品主要有效成分及其组成比例、性能参数(包括稀释比例、作用温度、作用时间等)、杀灭微生物指标,上述项目只要存在一种情况不同时,建议分别开展全部项目的检测。典型性产品选择包含全部原材料、组方最复杂、风险最高、使用性能能够覆盖其他型号的产品,进行全项目检测。完成典型性产品检测后,同一注册单元其他型号可进行差异性检测。 四、产品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CH5) 消毒液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等适用文件的要求。说明书中信息应包含适用范围、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推荐适用机型消毒参数、杀灭微生物指标(至少包括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悬液法或载体法杀灭对数值)、装量、推荐使用条件和方法(使用浓度、稀释比例、作用温度、作用时间)、pH值、腐蚀性、注意事项(包括使用场所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等)、有效期、拮抗物质(如适用)等。适用范围应与临床评价结论和国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致。注明各型号、规格产品开封后最长存放时间。 五、参考文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3.《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4.《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2014年第9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3号)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 8.《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 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 10.《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87号) 11.《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82号) 1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8年第94号) 13.《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陈香美.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 14.GB 38850-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 15.GB
27949-2020《医疗器械消毒剂通用要求》 16.GB/T 38498-2020《消毒剂金属腐蚀性评价方法》 17.GB/T 38502-2020《消毒剂实验室杀菌效果检验方法》18.GB/T
38496-2020《消毒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19.GB/T 38499-2020《消毒剂稳定性评价方法》 20.YY/T 0316-20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21.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22. FDA. Regulatory Status of
Disinfectants Used to Process Dialysate Delivery Systems and Water Purification
Systems for Hemodialysis. https://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regulatory-status-disinfectants-used-process-dialysate-delivery-systems-and-water-purification#3.1 六、起草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