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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委托办事项目清单的公示 国中医药国际亚美便函〔2020〕82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根据202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国际发〔2019〕1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国际发〔2019〕1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评估评审准则与督查办法》(国中医药国际发〔2019〕17号),经组织征集、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等严格程序,确定中国-摩洛哥中医药中心等16个项目为2020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委托办事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帆、陆烨鑫 电话:010-59957716、7725 传真:010-5995772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附件:2020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委托办事项目清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