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1年河北省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研修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批热爱中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能够较全面掌握中药各方面知识的中药技术人才,保持和发扬中药特色优势,促进中药事业发展。 二、培训内容 学习并掌握省内外中药优势特色技术,涵盖中药栽培、资源保护及利用、鉴定、炮制、传统制药工艺、医院制剂开发研究、调剂等方向的特色技术理论和实践技术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 三、培训周期 培训周期为1年。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培训。培养对象参加河北中医学院组织的1-2次省内培训,并自主选择参加3-4个全国中药优势特色基地进行培训,较系统地掌握各地区中药特色技术,拓宽视野,拓展思路。 (二)自主学习实践。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研读相关中药典籍,努力提高中药理论水平,把培训单位优势特色技术运用于本单位的实践工作,提高中药特色技术实践能力和水平。 五、培养要求 (一)熟悉主要中药典籍,提高中药理论水平,提交中药典籍读书笔记2篇以上。 (二)培养对象在每次集中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1份能较全面总结学习掌握的中药技术及心得体会的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 (三)参加1-2次专题报告会,在本地区或者本单位汇报集中培训学习情况,推广所学中药特色技术。 (四)培训期满应提交1份能全面总结所学中药技术学习体会、实践运用心得等内容的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 六、项目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所学中药技术的运用情况、学习态度等。 (二)结业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平时考核、轮转报告评阅、结业论文评阅、专题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定。 七、组织管理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与管理。 (二)委托河北中医学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建立培养对象数据库,以便跟踪管理与服务;组织集中培训学习,召开专题报告会,做好培养对象的结业考核。 (三)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平时考核,支持培养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学习,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 八、经费管理 (一)项目资金100万元,拨付河北中医学院统一管理。主要用于集中培训、差旅费、发表论文、资料购置、结业考核等。 (二)河北中医学院要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制定经费管理细则,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九、待遇和奖励 (一)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省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二)在培训期间按计划学习并结业考核合格者,授予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