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等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和2020年健康中国行动试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引导健全健康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支撑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个人尽责尽力的“共建共享”格局,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引导各地加大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同时,通过两年的试考核,积累经验,为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正式考核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突出重点问题和年度任务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避免“大而全”,增强针对性和导向性,强化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推动行动有效实施。
2.坚持平稳起步与逐步完善相结合。根据健康中国行动起步阶段特点,充分考虑考核指标的可得性和考核方式的可操作性,在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简单平稳起步,逐步积累经验、改进完善,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求一步到位,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
3.坚持全国通用性与地区差异性相结合。充分考虑健康中国建设总体要求,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突出对各地的共性要求,保障考核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同时,充分考虑各省(区、市)特点和发展水平、发展空间差异,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方法,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试考核对象与周期。
试考核对象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试考核工作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2019年度试考核周期为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度试考核周期为2020年全年。
二、试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试考核内容。
围绕健康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主要考核各地健康中国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指标进展情况。具体包括:
1.年度重点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试考核的年度重点任务,并同步纳入健康中国行动监测总体安排。2019年主要考核各地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出台、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宣传动员和支撑保障体系健全等情况(见附件1)。2020年年度重点任务试考核内容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年度工作计划研究确定,主要包括15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见附件2)。
2.试考核指标。以《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的约束性指标为基础,根据指标年度和各地数据可获得性,兼顾指标的代表性和均衡性,确定试考核指标(见附件3)。试考核指标全部纳入行动总体监测。合理确定各层次和各指标权重,加大主要健康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的权重。考虑地区间发展水平和发展空间的差异,对指标的发展水平和进步幅度分别进行评价。
(二)评分方式。
试考核评分标准依据试考核内容不同分别予以确定。
1.年度重点任务。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赋分,侧重考核工作努力程度。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采用按项评价、以项计分的方法进行试考核评定并计算得分。未实施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不得分,部分未完成或缺项的相应扣减得分(年度重点任务评分细则见附件1和2)。
2.试考核指标。2020年度试考核以2019年水平为基期,对指标的发展水平和进步幅度分别进行综合评价。约束性指标达到或超过健康中国行动目标值要求得满分,未达到按比例得分;预期性指标以各地的最优值作为标准值,发展水平和进步幅度最优者得满分(见附件3),其他省份依次按照与最优值的相对比值得分。
2019年度各地年度重点任务得分即为试考核最终得分。2020年度试考核结果由年度重点任务得分、指标发展水平得分、指标进步幅度得分三部分构成,分别进行排序划档,暂不进行综合相加。
(三)数据来源。
试考核工作以健康中国行动年度监测为基础。年度重点任务和试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均采集于健康中国行动年度监测结果,原则上上一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试考核工作,辅以必要的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复核,确保公平公正,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
加强相关人员、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各地数据的年度调查统计,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各地和各相关部门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示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调查数据,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对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取消其列入优秀等级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