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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常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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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7 20: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处方药     它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是医生为患者在临床上用药的主体。所以开此类药的医生必须有医师的职业资质,而患者须在医生的监护指导下购买、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药理作用大、治疗较重病症、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的各类药品规定为处方药,患者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方可使用。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上市的新药  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  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
  (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  例如抗癌药物等。
  (4)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  如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此外,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不准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二、非处方药
     它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因此,非处方药又称为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OTC。其特点是安全、有效、方便、质量稳定。
  非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止咳药、镇痛药、助消化药、抗胃酸药、维生素类、驱虫药、滋补药、通便药、外用药、避孕药、护肤药等。被列入非处方药的药物,一般都经过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有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便于贮存等优点。
  从严格意义上讲,某种药物被批准为非处方药,只是获得了非处方药的身份,经法规许可放宽其出售和使用的自由度。事实上,许多药物既有处方药身份,又有非处方药身份。非处方药制定实施后,每隔3~5年进行一次再评价,推陈出新,优胜劣汰,确保OT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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