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日照强烈,许多人在经过太阳暴晒后会引发过敏反应,引起这种过敏反应的原因很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服用药物所导致。有些药物服用后,在光照刺激下,可引起人体过敏,这类药物被称为光敏药物。药物致光敏反应的主要表现有:在光照皮肤处出现红疹、水肿,同时伴有瘙痒、灼痛或出现色素沉着,重者可有水疱,水疱破溃后还可形成溃疡或糜烂。 许多光敏药物都是常用药,比如喹诺酮类抗菌药,是光毒性发生率比较高的一类,代表药物有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四环素、氯霉素、维生素A等药物也会引发光敏反应。此外,部分抗结核药、心血管类药(强心药、抗心绞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抗高血压药、抗高脂血症药)、抗抑郁药、利尿降压药、消化系统药、磺脲类降糖药以及含雌激素、孕激素的口服避孕药等也会引起光敏反应。 预防光敏反应首先要做到在使用光敏药物期间及停药后至少5天内,不要晒太阳,避免接触阳光或者紫外线。如在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要外出,应注意皮肤防护,涂擦防晒霜、撑打遮阳伞,一旦出现皮疹后应立即停药,及时到皮肤科就诊。药物的光敏作用一年四季均可发生,特别是在夏季进行野外作业、外出游玩时更应警惕药物光毒性。建议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应慎用光敏药物,看病时应告诉医生,尽量不用该类药物。另外,在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查明是否为光敏药物及其相应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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