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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手遮天

教育焦虑内卷与人口生育严重下降之国家对策暨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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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9: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知

教育部等八部门:规范“国有民办小学初中”的通知解读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通知中对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范围做了界定,通知中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

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

4、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5、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6、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合作或挂牌的)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8、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度。

文件最后规定“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和部署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要求在今年8月底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新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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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9: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少地方民办学校“整体捐政府” 又一场变革到来?

本帖最后由 飞翔 于 2021-8-7 19:37 编辑

近些年来,“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在一些地区颇受欢迎。近日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文,给这一办学模式按下暂停键。

依据文件,两年过渡期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参民”学校将退出历史舞台。

“民转公”转制大幕已缓缓拉开:自今年4月以来,重庆市已有至少10所“公参民”学校确定拟转为公办;7月,山西太原9所学校宣布转公;7月28日,河南周口市一所知名民办学校宣布“整体捐献给政府”……

教育界人士告诉观察者网,“名校办民校”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确起到了很大作用,但近年来也诱发许多矛盾和问题,加剧教育焦虑和不公平竞争现象。他同时提醒,接下来的调整阶段也将面临一些棘手问题。

两年过渡期,逐步退出

近期,一份名为《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家长群体和教育界人士中引发热烈讨论。

据太原晚报、都市快报等媒体报道,这份由教育部、民政部等八部门出台的文件于7月初发布,将进一步整治“公参民”办学模式,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进行转向规范。

《通知》要求,各地应因地制宜、审慎推进,在8月底完成专项摸底排查,通过一省一方案的方式,力争两年左右理顺“公参民”办学模式的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将“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分为三类:公立学校单独举办的学校、公立学校和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举办的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的学校。

对于前两类,《通知》要求回归公立学校。对于第三类,《通知》中提出了“六独立”要求,包括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和毕业证发放。不满足该要求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通知》还对原有“公参民”学校的配套建设和教师编制做出规定: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不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规范招生,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的名义开展选拔招生或考试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在此之前,另一份重磅文件——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5月正式公布。

第七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地方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该《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公布后,司法部、教育部的负责人表示,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校做出规范是为了营造更加公平的办学环境。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公办学校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但也产生了较多的问题。一方面,稀释了公办学校本身的品牌资源,加剧教育焦虑,由此衍生出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品牌,采用民办学校的收费机制,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教育秩序。

变革早已开启

十几年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解决一些地方在教育资源方面的供需矛盾,国家开始鼓励建立和发展民办学校。

教育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

这个数字较2019年略有降低。2019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9.15万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6228所、初中5793所)总计12351所,占比约6.4%;在校生5616.61万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944.91万人、初中687.40万人)总计1632.31万人,占比约28.8%。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04年4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公立学校自此被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自此,“公参民”学校和办学模式应运而生,在之后的十几年逐渐发展成为部分地方的“顶尖学校”。

太原市教育局负责人告诉《太原晚报》:“公办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一定历史时期,缓解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但与此同时,“公参民”学校也逐渐诱发了很多矛盾和问题,在基础教育阶段尤为明显。

2019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此后全国31个省份全部出台了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具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提出,应全面推行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新政”。

这也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公民同招”使得“公参民”学校不得再提前招生、“密考”掐尖,促进义务教育回归公平起点。

今年5月,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出台,中央和各省相继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

随后,湖南、江苏、四川等地教育部门发文指出,将调减本省内民办义务教育占比,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将调减至5%以下,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完,待续13楼。观察者网 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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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9: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翔 于 2021-8-7 19:38 编辑

转制序幕拉开

7月初《通知》的出台后,一些地方出现“公参民”学校“民转公”的转制浪潮。

据山西太原市教育局7月17日消息,今年,太原9所“公参民”学校将转为公办学校,并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运行管理机制保持不变,校名不变,现有教师、职工的聘任、管理机制不变,现有教师、职工待遇不变,以及招生方式不变。

上述学校2021年新招高中学生和原有在校生,全部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新招学生和原有在校生全部免收学费。

《太原晚报》介绍,对于当地民众来说,9所学校多数都是好学校,是优质的教育资源。这就意味着,9所学校转公办后,家长可以不用交高额学费就可以“上好学”,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7月28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政府召开淮阳一高“民转公”工作筹备会。会上,淮阳第一高级中学校长王业生递请《淮阳一高关于学校捐献报告》,拟将学校整体捐献给政府,以回报社会。

8月1日,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淮阳第一高级中学(公办)招生方案的通知》。通知对“民转公”的淮阳一高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作出规定,要求该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8月2日,江苏徐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将理清管辖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数量和名单,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得新增设立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近一段时间,除太原、周口、徐州外,全国多地的“公参民”学校着手“民转公”转制程序。7月2日,四川眉山天府新区恒邦嘉祥外国语学校停止招生,学校将由民办校转为公办校;自今年4月以来,重庆市已有至少10所“公参民”学校确定拟转为公办。

改革势在必行,但也将面临问题

教育界人士、在杭州高校任教的夏教授向观察者网表示,“公参民”学校在当时的特定历史阶段的确起到了很大作用。首先,这种办学模式减缓了地方政府教育投入不足和财政压力的问题,可以让更多的人“有学上”,也可以让有更高需求的人“上好学”。

此外,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住房的压力,因为一些人可以不通过购买“学区房”就可以就读一所比较好的学校。

但在发展十几年后,“公参民”学校在一些地方因为学费昂贵而变成了“有钱人的学校”,加之这类学校通常掌握着较优质的教学资源,从而加剧教育不公现象的出现。

近年来,各地还出现了“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公办学校品牌”的办学模式。一些公办中小学名校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办各类民办校,就读的家庭需购买“学位房”,或者缴纳上万元的择校费用。

央媒曾发文点名吉林长春、重庆等地出现类似现象,不仅通过高收费、高价学位房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加剧了社会焦虑情绪。

对于7月初出台的《通知》文件,夏教授表示,这实际上宣告了“公参民”教学模式的终结,在两年缓冲期后,“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他告诉观察者网,对于现在的地方政府来说,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是明确要优先保障的。根据《通知》要求,其中一部分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将转为大众可以负担起的公办学校,从而会促进教育公平和减轻教育焦虑等社会问题。

《通知》的出台,不仅是为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还有助于完成国家减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的政策要求。

但夏教授提醒,《通知》在接下来的具体实施阶段,还将面临不少困难。首当其冲的,便是“公参民”学校的教师待遇和编制问题。

夏教授指出,一些公立学校当初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时,将原有的一部分师资放到了民办学校,一是为了保证教学水平,二是为了提高民办学校的竞争力。这就造成了一个现实——在很多“公参民”学校,有一部分老师有教师编制,另一部分没有。

但如今,“公参民”学校面临两个选择,整改后维持民办,或转成公办。如果学校维持民办,那原先有编制的老师只能选择放弃编制或离开学校;如果转成公办,如何安排没有编制的老师又成为一大难题。

更为重要的是,师资的变动,难免影响在校学生的学习。夏教授说,《通知》给了两年的缓冲期,但对于处在升学阶段的孩子来说,他们的教育谁来负责?这个问题同样也非常棘手。

那么,整改“公参民”学校是否会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夏教授认为,对于多数地方政府来说,教育投入已不成问题。但他担忧,一些学校“民转公”后,会造成现在民办学校附近的房价升高,出现新一批次的“学区房”。

夏教授还表示,短期来看,“公参民”学校会出现师资流失的问题,但路子走顺后,教学质量不会出现较大变化。对于当地整体的教学水平,受到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因为学校之间的竞争依旧存在。(上
接12楼完。观察者网 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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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2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名校办民校”终结:公办的归公办,民办的归民办


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之后,民办教育也将迎来强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名校办民校”模式将成历史。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力争两年左右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各地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趋势既定,靴子落地。全国已有多地全面喊停名校办民校,重庆明确多所“公参民”中学转为公办。民办校也在瘦身,湖南、江苏、四川等地纷纷调减民办中小学的在校生人数。

01“名校办民校”的得与失

所谓“名校办民校”,就是公办中小学名校充分发挥自身的师资、管理、品牌优势,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民办的模式收取高额学费。此种模式兴起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多年来在不少地区颇为流行,还一度被认为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捷径,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不过,随着民办教育兴起,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名校办民校”理论上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了。但事实上,“名校办民校”并未因此偃旗息鼓,反而“逆势生长”。

一方面,不少地方对“名校办民校”情有独钟。因为此种模式不仅能促进当地教育快速发展,同时也可把发展教育的责任推给市场。一箭双雕,何乐不为?另一方面,一些房地产商为了刺激楼市、抬高房价,也热衷于通过促成“名校办民校”来增加核心卖点。房地产商投入资本,“名校”投入师资、管理和“金字招牌”,给“名校办民校”加了一把火。

其直接后果,便是公“退”民“进”。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普通小学在校生人数占总在校生比例为16.8%,民办初中在校生人数占总在校生比例为12.2%,可谓世界罕见。相比之下,作为私立教育大国,日本义务教育公办为主,私立学校分布“两头重,中间轻”——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私立学校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小学到高中阶段则占比很低,尤其是小学阶段,私立小学比例目前只有1%左右。

“名校办民校”的问题还不止于此。原以为它是激发义务教育活力的一条“鲶鱼”,可当它的条件过于优越时,最后却成长为一条贪婪的“鲨鱼”。因为“名校办民校”,实则“假名校”——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品牌,采用民办学校的收费机制,可谓是利用双重身份两头通吃,成为加剧教育不公和教育焦虑的一大诱因。公办教育过多介入民办教育,导致优质教育资源的错配,对于普通的公办学校和真正的民办学校来说,都会产生不公平竞争,也会对整个教育生态产生破坏性影响。

02  “名校办民校”的大结局

早在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市副市长的朱永新,就提交了一份名为《停止名校办民校》的提案,引起教育界普遍关注。他在提案中鲜明地指出:“名校办民校”的做法应该及时停止,已有的“名校办民校”最好全部转为公办。

十几年过去了,朱永新的呼吁有了回响。今年5月14日,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将被全面禁止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被认为是全面规范“名校办民校”的开始。

无论是禁止举办,还是转为公办,抑或不再新办,都意味着“名校办民校”将迎来自己的大结局,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而在此之前,全国多地已经掀起了一波“公参民”学校转制浪潮。早在2020年,上海中学参与创办的上海张江集团学校正式由民办转为公办;自今年4月起,重庆先后明确多所“公参民”学校将转为公办;就在日前,河南周口市一所知名民办学校宣布整体捐献给当地政府。

在“公参民”转公办的同时,民办校自身也面临“瘦身”。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将控制在5%以内。说实话,比例下调幅度很大,比“腰斩”还厉害。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高的地方来说,比如广东东莞、湖南耒阳(占比达到惊人的60%),挑战是非常大的。如何将中央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同时避免激进乃至极端做法,考验地方治理能力与治理智慧。

03  公办的归公办,民办的归民办


数据显示,2020 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1.08 万所。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占比未知,但毋庸置疑,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全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 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 18.67 万所,涵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非学历教育到学历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和类型,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了 1/3。

“名校办民校”的终结,只是“假民校”的落幕,而不是民办校的消亡。民办校自身面临“瘦身”,意味着民办校还有生存的空间,只不过要与公办校各归其位。一定意义上,叫停“名校办民校”,其实就是要给真正的民办校留下空间,引导民办校特色化、差异化、多元化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样的教育选择。

民校也可以办成名校,只不过需要回归或者坚守育人的本质,需要在教育模式、内容、师资、管理上更加精进,需要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原则,需要避免沦为资本追逐利益的工具。

让公办的归公办,让民办的归民办,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得益彰、齐头并进,教育均衡、教育公平才有坚实地基,才能更好满足人民对教育的真实需求与美好期待。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姚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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