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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3: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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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可以这样理解。很多药,产地不同,药效也是有差别的,先还别说,药物作用强弱。比如沙参、五味子分南、北,贝母分川、浙。
沙参具有养阴润肺生津止咳之效,南者为桔梗科植物轮叶沙参或沙参的干燥根,为略弯曲粗大圆柱形,入肺、肝经,专长入“肺”, 偏于养阴清热润肺化痰,偏补虚;北者为伞形科植物珊瑚菜的干燥根,为细长圆柱状,入肺、胃经,专长入“胃”,偏于养胃生津。《本草纲目拾遗》论述南沙参时提到“南沙参功同于北沙参而力稍逊”。
贝母具化痰止咳、清热散结作用,善治痰热咳嗽、瘰疬疮痈等证。但川贝母甘润,偏于润肺化痰止咳,多用于治疗肺燥及肺虚久咳;而浙贝母则苦泄力大,清热化痰、开郁散结力强,外感风热或痰热实证咳嗽及痰火、热毒郁结的瘰疬疮痈等证多用。《本草纲目拾遗》将川贝与浙贝明确分开,谓川贝味甘而补,内伤久咳以川贝为宜。
不再展开了。总之,历代医家对道地药材都很重视,认为“凡诸本草、昆虫各有相宜地产。气味功力,自异寻常”。一般传统中药材讲究道地药材,是指在特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地域内所产的药材,因生产较为集中,栽培技术、采收、加工也都有一定的讲究,以致较同种药材在其他地区所产者品质佳、疗效好。如四川的黄连、附子,甘肃的枸杞子,山西的党参,广东的陈皮,东北的人参、五味子,湖北、云南的茯苓,山东的阿胶,河南的“四大怀药”,即怀地黄、怀山药、怀牛膝、怀菊花等,都属于“道地药材”。
医家都是根据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及经济条件等决定用药产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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