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黔府办发〔2021〕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贵州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一)完善监管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完善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监管配套规章制度,对我省制定的涉及“两品一械”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形成与全省“两品一械”监管需要相适应、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二)强化监管协同。强化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医疗保障、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衔接协同,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研究制定“两品一械”监管在不同层级的权责清单,细化完善监管事权划分。加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强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两品一械”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统筹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抽样检验和监测评价等手段,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清单,健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化妆品风险管理,分级分类妥善处置。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备案人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主动收集、跟踪分析风险信息,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四)健全稽查办案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执法办案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案件会商、案件协作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检查稽查联动和行刑衔接,推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调高效的执法办案一体化格局。推动落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队伍中配备“两品一械”监管执法力量,确保其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与本地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经费和设备条件。支持基层创新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二、加强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五)提高技术审评能力。建立健全与有效履行技术审评职能有关的制度和规定,完善审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在注册检验、标准预评价及审评审批环节开通绿色通道,提升审评审批效率。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健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评技术要求,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两品一械”监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监管工作中的智库作用,提高科学决策和技术审评水平。紧盯科技前沿,加大审评新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审评能力。
(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与国内“两品一械”检验检测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新标准、新方法。加大对“两品一械”检验检测机构场所、设施设备等投入力度,推动检验能力扩项,提升新冠病毒体外检测试剂、电磁兼容、生物性能等检测能力。推进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力争获得血液制品批签发检验检测国家授权。推动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民族药方向)。加强对市州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指导省内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达标建设。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积极参与国家药物毒理协作研究,强化对药品中危害物质的识别与控制。整合资源建成贵州中药民族药标本馆。严格落实监督抽样检验制度,实行省内药品、化妆品在产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样检验,加快提升医疗器械在产品种抽样检验覆盖率。强化抽样检验结果运用,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的跟踪抽样检验和检查。建立高效顺畅的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机制。
(七)推进药物警戒制度建设。加强“两品一械”监测体系和省、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充实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两品一械”风险监测评价能力。指导和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落实《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监测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责任,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报告监测全覆盖。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与疾控机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共享和联动应用。
(八)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大力推进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整体功能,建立覆盖“两品一械”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智慧监管体系。持续推进药品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疫苗、集采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品种各环节追溯信息采集,充分发挥追溯数据在日常监管、召回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中的作用。依托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涉药数据共享交换,汇聚市场主体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稽查执法、监测评价等基础数据。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打造贵州省药品监管主题数据库,提升数据汇集、关联融通、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能力。加强对“两品一械”网络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
(九)提升监管综合水平。配合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两品一械”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对标发达地区和先进省份监管经验,深入开展省部协作和省际交流。以重点产品、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推动贵州、重庆、四川、云南四省市实现跨省监管互认。以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为契机,加快完善我省“两品一械”监管质量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