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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 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9日
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提升全省卫生健康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基层、建高地、提能力、优服务,推进医疗救治能力全面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更加有效、妇幼健康水平加快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居民健康素养快速提高、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全面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总体接近全国水平,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到2030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左右,达到全国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优质医疗服务体系,争取国家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省级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提升三级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在市(州)创建3—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发挥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的牵头作用;按照国家推荐标准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资源建设10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和发热诊室建设;更新维护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设施设备。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专病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心脑血管、神经、内分泌、血液、呼吸、肿瘤等重点专科能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现死因监测排位前列的重大疾病全覆盖;省级科研项目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建成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提升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发挥中医药优势,提升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关病种省域外转率降低20%,5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65%以上。到2030年,8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70%以上。
(二)实施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提升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覆盖面,推进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将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大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开展高危人群肺癌、消化道癌等肿瘤筛查,推进早诊早治;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完善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合理设置签约服务项目,适当提高签约服务费。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动态优化项目补偿标准。到2025年,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降至80/10万以下;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覆盖率达40%,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14%以下。到2030年,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与周边省份持平;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13%以下。
(三)实施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市(州)制定整体解决方案,统筹区域内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发展托育服务;落实托育机构新建托位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高新生儿、儿童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县域内建成儿童重症监护室,市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配齐转运设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唐氏综合征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创建儿童友好医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妇幼健康门诊建设,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到202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到203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0万、3.5‰、5.5‰,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建立完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医疗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养、医养结合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应当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开展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加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核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到2025年,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20个,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