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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医药传承] 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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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2 10: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省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


     去年底,我省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这是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的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持续发力,我省日前印发《湖南省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下称《要点》),聚焦重点任务,落实重点改革措施,带动全年工作实现新突破。

0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组织6—8个县(市)开展试点


      《要点》明确,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制度、示范引领。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组织3—4个市州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组织6—8个县(市)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建设。加大医保支付对中医药倾斜力度,形成落地实施的“湖南特色”;探索实行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日间付费、打包付费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开展中药制剂委托配置、中药共享调剂配送服务。建设7家区域中药制剂中心;通过“互联网+”,建设9家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共享中药服务资源。组织10家公立中医医院开展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建设。


02 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培养2000名“西学中”人才

      《要点》指出,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建设心脑血管病、肿瘤、骨伤、肛肠、针灸等10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34家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21家中医康复中心和骨伤科、老年病科示范科室。

      同时,实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置全覆盖;实施基层医疗机构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应用和20个基层常见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全覆盖。将中西医协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医院章程。建设2—3家省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8—9个“旗舰”科室。

      《要点》强调,站位全局,科学谋划,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启动湖南省中医药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肿瘤、脑病、心血管病、肝病等重大疾病研究;组织开展湖南大宗道地药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湖湘道地与特色药材生产保障和品质关键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  

      建设高职高专院校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培养5名中医药领军人才、5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人才、1000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和2000名“西学中”人才。

03 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推动“湘产”中成药在国外注册上市

      《要点》提出,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释放活力、激发动力。研究制订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提质建设20个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推进“湘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推动1—2个重点中药大品种年产值过10亿元,4—5个中药大品种年产值过1亿元。 

      加大马王堆导引术等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养生功法研究推广力度;支持药膳、药饮、药妆、药浴和农业投入品等中药衍生产品业态规模化发展。提质建设邵东廉桥等3个中医药特色小镇。打造3条以上中医药文化康养精品旅游线路。  

      《要点》要求,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和海外传播,让中医药造福更多国家。加强湖湘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筛选8—10个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形成4—6个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建设25家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14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5个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和2个中医药文化地标。  

      我省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已在海外建设6个中医药机构,尤其是在津巴布韦建设的中津中医针灸中心发展势头良好。今年将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银黄清肺胶囊、妇科千金片等“湘产”中成药在津巴布韦、莫桑比克、老挝等国家注册上市。(湖南日报  记者:张春祥  通讯员:王颖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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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7 21: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本帖最后由 大封 于 2022-9-7 21:10 编辑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19号
HNPR—2022—01013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2日  


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坚持改革机制、健全制度、示范引领,坚持遵循规律、释放活力、激发动力,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为目标,以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加快形成健全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的中医药服务模式、支撑有力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机制、竞争力强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新格局、较为完善的中医药监管机制,推动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医药重大决策的样板。中医药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综合改革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和中医药海外传播机制取得创新型成果,成为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建成中部地区中医药服务高地、人才聚集高地、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和内陆地区中医药改革开放高地,中医药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成为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四项改革”

1.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增强推进中医药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建立健全省市县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的统筹协调。完善中医药工作决策机制,各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的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形成权责清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的中医药管理体系。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职能。建立中医药发展智库,充分发挥中医药专家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的咨询参谋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中医药服务监管,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委外事办、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
2.深化中医药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出台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将医保总额指标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适当提高中医药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依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展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色试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将更多的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探索开展中医病种门诊治疗包干结算管理,探索实行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支付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总额管理,结余留用”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扩大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优势,实现由“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研究制定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价格管理政策,丰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对体现中医特色、具有传承价值以及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节省医保资金、老百姓得实惠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倾斜。(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

3.深化中药管理创新改革。研究制定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使用、中药制剂管理和中药新药开发等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药管理政策。支持医疗机构依法开展中药饮片加工炮制。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开展应用传统方法制备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或中药企业成立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心,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医共体等范围内的调剂使用政策。建立科技、医疗、中医药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以中医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快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推动本省中药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支持开展中药上市后循证研究和再评价,遴选推荐中药品种进入国家医保、基本药物目录。充分利用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等实施豁免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鼓励我省科研机构、企业等对疗效独特、安全可靠的经典名方、中药特色制剂向中药新药和产业化方向发展,对在国家获批注册上市的中药新药,给予注册申请人奖励。(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

4.深化中医药评价体系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机构、人才、科技、服务和产品的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中医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办法,强化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将中医药人才评选、科学研究、职称晋升等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价。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机制。改革完善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落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完善中医药技术和中医药设备标准体系与评价方法,促进中医药技术、设备应用管理。完善中医药同行评议制度,对中医药机构、人才、科技、服务和产品全面实行中医药专家同行评议。(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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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7 21: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封 于 2022-9-7 21:09 编辑

(二)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不断完善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服务高地。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依托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创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开展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做优做强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肝肾疾病、肿瘤和骨伤、肛肠、皮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等专科专病和中医专科医联体。实现县办二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35%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推进医疗机构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和中医康复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特色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等服务机构。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30—5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和20—30个中医康复方案。进一步发挥土家族、侗族、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医药在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实施中医药神农人才工程。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发挥高校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作用。重点支持省部局共建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力支持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内涵建设,支持湖南医药学院、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等相关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专业(群)。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中医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搭建多层级的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基层人才、中医药师承和“西学中”重大人才培养专项,遴选培养10名中医药领军人才,10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5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3000名中医药实用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推进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一体化协同创新模式。加强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中医药科技创新的龙头。加强中南大学湘雅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将其打造成中部地区中西医结合研究的领头羊。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一批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新方法、新方药、新技术重大项目攻关研究,加快特殊传统炮制技术传承与濒危品种替代、中药新药、中医新器械、中药新设备研发,筛选和研发重大传染病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鼓励省内医疗机构开展中药临床试验,加大药源性肝肾毒性等中药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实施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中重点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建立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推动提升本省中药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探索研究中药守正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思路,推动中药资源大省向中医药产业强省转变。建设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武陵山片区、雪峰山片区、南岭片区、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区五大中药材产业带,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600万亩。加强中药溯源管理,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有关要求规范种植中药材,提质建设20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依托省中医药研究院、湖南中医药大学、岳麓山中药材种业创新中心等机构开展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研究,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大宗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林下生态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产地初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支持“邵东玉竹”“隆回金银花”“龙山百合”“安仁枳壳”“新化黄精”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中药材品牌建设。培育湘莲、百合、玉竹、金银花、黄精、博落回、茯苓、枳壳、杜仲等“湘九味”品牌中药材。引导中药企业在药材适生地区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发挥九芝堂、千金药业、汉森制药、启迪古汉、正清制药、天地恒一、天济草堂等中药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力争培育新增年产值过10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2—5个,年产值过亿元的中成药单品种20个。鼓励研究采用符合产品特色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已上市中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从医院中药制剂中研发培育中药新药8—10个;从省内优势中药材资源中开发培育20—30个药食同源食品与保健食品、日化与化妆品。打造以浏阳生物医药园为核心,辐射全省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培育区域专业化集散地。推动邵东廉桥、长沙高桥现代中药材流通市场改造升级,做大做强老百姓大药房、益丰大药房、养天和大药房等一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培育颐而康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新业态。推进中药材与乡村旅游、生态建设、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创建2—3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进浏阳社港正骨医药小镇等3—5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建设。打造5—8条集生态旅游、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温泉汤浴于一体的精品旅游线路,打造30—40个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中医药产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林业局)


5.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系统梳理湖湘中医药发展源流与脉络,进一步加强对湖湘中医药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争取入选3—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形成10—15个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以中医药科研院所、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为主阵地,建设20—30个具有中医药底蕴和内涵的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炎帝陵、马王堆、仲景祠、药王殿、橘井泉、老司城等一批中医药文化地标,高标准建设湖南省中医药博物馆、湖南省道地药材和中药标本馆。推动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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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7 21: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封 于 2022-9-7 21:13 编辑

(三)开展“四项行动”
1.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开展“中医馆进基层”项目。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并联通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使基层群众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开展“适宜技术进基层”项目。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人才进基层”项目。采取订单定向、本土化人才培养和“县管乡用”等措施,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2—3名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医院联基层”项目。组织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名中医团队进基层”项目。组织一批名中医团队进社区开设“名医堂”和中医馆,为基层群众提供一流的中医药服务和就医环境。开展“中医知识进基层”项目。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药膳食疗和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基层群众中医药健康素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

2.开展医疗服务中西协同行动。重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所高水平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若干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建设,建立一批中西医结合专科医联体,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中西医协同医疗服务模式,以病人受益最大化为原则,“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中西医协同”,建立中西医会诊、巡诊和联合查房制度,形成中西医多学科协同诊疗模式。完善中西医协同医疗服务机制,将中西医协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医院章程,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对临床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推广应用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疫病防治机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建设,实施一批国家、省级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并取得临床研究成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

3.开展中医药海外传播行动。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不断拓展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渠道,组织实施系列中医药“组团式”海外传播项目。促进中医药海外发展,实施中医药非洲援助项目,在援非医疗队伍中加强中医医师配置,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实施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积极开展与非洲、中东、中亚和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建设6—8个海外中医医疗保健机构,办好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迪拜分院、中国—巴基斯坦中医药中心、中国—津巴布韦中医针灸中心等海外中医药机构。实施中医药学术合作项目,支持我省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与国外相关机构合作建设海外中医学院、中医药国际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项目,充分利用政府间“国家年”“中医药周”和“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平台,拓展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渠道,提升中医药影响力。实施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项目,充分利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推动长沙高桥现代中药材流通市场加大中医药智能化、产业化、国际化平台建设,推动3—5个中成药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注册上市;申报建设1—2个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对外贸易额达400亿元。(责任单位:省委外事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商务厅、省药品监管局)

4.开展中医药质量保障行动。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质量等中医药服务全要素、全流程的监管,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非医疗)规范发展。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将中医药人员执业情况和医疗、企业、保健等机构诚信经营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保障临床中药用药安全,鼓励建立从田间地头到中成药使用的全程追溯体系,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特色制剂、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质量的全链条监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研究提高本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标准。加强中药监管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建设,提升中药监管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2年4月)。制定《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加强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汇报对接,邀请相关司办指导,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路径和措施。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启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工程和专项行动等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5月—2023年12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综合改革政策措施,深化对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的改革;组织3—4个市州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在遵循法律、法规和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引领。2023年底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加强对全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全面评估,对达到预期效果的予以总结推广,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探索形成中医药综合改革有效路径和高质量发展创新模式。2025年下半年,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打造中医药发展的“湖南样板”,为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生动实践和改革探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形成推动中医药改革发展合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选择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主动探索中医药改革创新举措。

(二)压实建设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医药参与健康湖南行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统筹规划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医医疗资源的统筹布局和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财政部门要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和建设投入。教育部门要支持中医药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科技部门要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科研重大专项。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我省重点中药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医药健康产业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要在2022年6月底前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组织对示范区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和试点市州绩效考核。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建立示范区建设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示范区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分析,增强建设的科学性。

(四)营造改革氛围。加强宣传和深度解读,准确向社会传递我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挖掘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家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汇聚中医药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要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中医药广告审批,依法严厉打击以敛财为目的的虚假宣传、打着中医旗号谋财骗财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维护中医药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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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8 13: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基本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11月2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湖南长沙举行发布会,介绍湖南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湖南省基本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李小松在会上介绍了湖南省在建设示范区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指出,湖南省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加了一批中医药收费项目,提高部分中医药服务价格,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基本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孙兆泉进一步介绍称,湖南省重点调升具有传承价值、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价格,积极推进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在医保目录调整中加大对中医药倾斜力度。

此外,在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工程方面,李小松表示,湖南省遴选培养“十四五”中医药领军人才10人、学科带头人100人、骨干人才200人。现拥有国医大师4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1人、长江学者1人。全省“西学中”学员达7000余人。

在中医药服务惠及民生方面,李小松称,湖南省19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中医馆全覆盖,基层中医药非药物疗法使用率达100%,中医药服务占比达29.66%。

此外,湖南省积极开展中医药海外传播行动。李小松表示,湖南省在津巴布韦、阿联酋、巴基斯坦成立了3个海外中医药中心,推动湖湘中医药“组团出海”。

另据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肖文明介绍,湖南省在阿联酋建立了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迪拜医院,阿联酋政府已准许中国中医执业医师在迪拜认证执业,已有6名医护人员获得执业资格,累计服务5.5万人次。同时,湖南省在津巴布韦建立了中医针灸中心,在巴基斯坦建立了中医药民族医药合作研究中心。

肖文明还指出,湖南省积极推动中医药人员参与援外医疗,在选派援外医疗队员时确保中医药专家参加。援外专家在津巴布韦首都开展中医针灸等中医药服务,同时为受援国培训了10名中医药人才。(中国新闻网   记者:马帅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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