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驻皖部队有关卫生管理部门:
现将《安徽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药监局 安徽省军区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安徽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部门印发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平台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为健康安徽建设、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
——县办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0个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其中,每个市15%的中医馆达到内涵建设标准;
——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实现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总诊疗量的35% ,“智医助理”中医辅助系统使用率达到85%以上;
——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1.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落实政府办中医责任,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支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等国家标准,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到2025年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比例分别达到90%和70%。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标准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
2.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符合标准中医馆的基础上,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优化升级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探索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到2025年,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3.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举办互联网医院,支持名老中医举办诊所,支持企业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保证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二)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
4.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训等,鼓励开展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持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人员,通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到2025年,招录一批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训1000名中医全科(助理)医师(含专岗培训);西学中骨干培训人员达3000人次。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引导退休中医医师、中医专科人员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服务。
5.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机制,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立骨干人才特设岗位;在县级公立卫生机构设立中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全日制本科且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面试考察直接录用。完善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流动途径,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县域内中医药人才流动机制。实施基层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看病、看好病的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6.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累计工作满5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提前1年申报副高职称,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基层中医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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