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家底 于 2022-9-7 11:40 编辑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闽卫体改〔2022〕86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现就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第一道”保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以强基层为导向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在每个乡镇办好1个乡镇卫生院,因地制宜规划设置中心卫生院,服务人口较多的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或提升至二级医院服务水平;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在每个街道范围或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要加大社区医院建设力度;加强公办行政村卫生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延伸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完善诊所、护理站等社会办医疗机构支持政策。到2025年,各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75%以上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5%以上达到推荐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分别达到90%、2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医师配备覆盖率达100%;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村卫生所占70%以上。
(二)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短板。结合实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三个一批”项目,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全科医生招聘使用等政策,推动将相关权限下放至县级,加快充实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到2023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以上(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0.79人以上);到2025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力争达到3.5人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机制,到2025年,乡村医生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45%以上。
(三)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使用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宜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药械,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应设置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全科、中医、康复治疗等诊室,重点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中心卫生院力争建成1-2个优势或特色专科,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哨点)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面向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0类40项以上(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6类10项以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占比均达10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所占比达80%以上。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其中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比例达到30%以上。
(四)结合分级诊疗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家庭医生供给,落实签约服务费等政策,发挥家庭医生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中的作用。“十四五”期间,力争全人群、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将一定比例的专家号源、预约设备检查、预留床位等医疗资源,优先供家庭医生支配,方便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优先就诊、检查、住院,并纳入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推广厦门市慢病“三师共管”、三明市慢病分级分类分标管理经验,到2025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五)改革完善基层人事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关系,按照权责相适、统分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将人事、经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下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总量核定机制。将分级诊疗成效作为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薪酬总量核增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与结构,并向下沉基层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适当倾斜。
二、围绕“高质量”目标,精准推进各级医院改革发展
(六)提升县级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国家“千县工程”和我省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扩能,落实其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分级诊疗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提升县级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呼吸、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六大中心,建好县域医共体内的医疗院感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用好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资源共享六大中心,为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县级医院逐步健全二级诊疗科目,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及传染病等的诊疗能力。到2025年,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2.5张/千人口左右,病床使用率提高至80%以上;全省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甲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其中至少34家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全省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中医医院能力水平,30万人口以上的县域实现二甲以上中医医院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城乡参保人员的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提高到70%以上。
(七)发挥市属医院的区域龙头作用。市属医院主要承担市域内危重症、疑难病临床诊治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职能,重点提升肿瘤、呼吸、消化、心脑血管、创伤、精神、妇产、儿科、老年等专科服务能力,发展微创与介入、移植与再生等新技术,培育壮大中医药特色专科,逐步缩小与省级以上高水平医院的差距。支持有条件的市属公立医院适度发展一院多区,通过在区级医院和社区医院建设联合门诊及联合病房,推进诊疗技术中心的区域共享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支持三明等地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围绕区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转外就诊较多的病种,有针对性提升薄弱专科诊疗服务能力。
(八)打造省级高水平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根据跨省就医需求和临床专科布局,推动省属公立医院高精尖优发展,建设一批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疑难临床诊疗中心。进一步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支持政策,推动输出医院与输入医院同质化管理,力争在区域医疗中心解决省内疑难危重患者看病就医问题。依托省级高水平医院现有资源,全力争创1个综合类和8个专科类、2个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省级高水平医院开展临床研究,与高校、企业开展研发合作,大力发展精准医疗和智慧医疗,打造转化医学高地和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到2025年,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高水平医院的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4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