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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华发 于 2022-9-20 11:47 编辑
为贯彻落实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健康辽宁行动 (2021-2030年)》 《辽宁省 “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四五”行动计划》,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为健康辽宁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具体目标: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 (包括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达到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
———中医药服务提供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药人才配备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到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中医药健康宣教全覆盖。所有县级区域设置中医药健康宣教基地,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建立完善以县级中医医院 (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为龙头,县级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办好一所中医医院,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以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在基层布局建设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中医阁)。鼓励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到2025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15%的中医馆达到国医堂 (旗舰 “中医馆”)建设标准,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 “中医阁”。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开展省级中医特色专科 (专病)建设和国家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提升肺病、脑病、心病、骨伤、皮科、肿瘤、妇科、儿科、康复等专科专病诊疗能力。加强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老年病科等薄弱专科和医技科室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提高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治能力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基层指导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管理职能。
贯彻落实 《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和 《辽宁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提升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专科诊疗能力。
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达到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60%设置老年病科,建成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三级县中心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70%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提高中药饮片使用和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能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稳步提升。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3. 促进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按照 《中医医院 “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修订版)》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将治未病与健康查体、慢病管理相配合,开展体质辨识,提出干预措施,研究制定治未病服务包,不断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试点。加强中医馆中医药骨干人员培训,提高治未病服务能力,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
4. 加强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培训和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提升中医康复技术水平和比重,提高中医康复服务能力,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到2025年,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并达到建设标准。建设100个标准化中医康复治疗室。
5.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师资培训,研究、发掘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探索慕课、短视频等推广适宜技术的新方式、新方法。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要推广10类6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培训15名师资,每名师资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中医药行业学会 (协会)参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到2025年,原则上所有县域均应设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6. 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儿童、老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和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制定推广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提高中医药签约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7. 做好中医药城乡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政策要求,三级中医医院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以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医医院为重点,采取驻点帮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远程诊疗、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受援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8. 加快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落实 《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馆、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支持。升级改造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丰富服务种类,扩大平台涵盖范围。到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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