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印发《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湘卫老龄发〔202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7月5日
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工作基础
1.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持续扩大覆盖面,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占常住人口85%以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涉及老年人日常生活照顾的社会福利制度更显人性化。城乡特困老年人社会救助实现应保尽保。
2.养老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加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3%以上。城企普惠项目持续推进,公益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加大。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的养老机构不断增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近38张。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职能,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优惠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3.老年健康支撑体系逐步建立。开展“健康湖南”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老年人健康意识有效增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以上。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50.8%。探索发展安宁疗护服务,在长沙、株洲等5个城市开展安宁疗护试点,16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标准病房建设。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医养结合服务登记流程,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136家,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3家,国家森林康养基地5家。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湘潭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
4.老年友好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动,全省敬老孝老助老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出台《湖南省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家庭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居住和出行环境进一步优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5.老年人生活日益丰富多元。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各级文化馆、图书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省、市、县、乡镇(街道)普遍建有老年大学(学校)。创新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新模式,注册老年人17万多人,全省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超过10%。老年文化不断繁荣,全省有各类老年合唱团、艺术团5000多个,常年参加活动的老年团员近百万人。
6.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有效。深入开展 “银龄行动”,深化拓展“时间银行”养老、“社区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老年人在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老有所为”。鼓励和引导各类基层老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十四五”发展机遇
1.主要挑战。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11位。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明显、空巢化突出,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点。“十四五”时期,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医疗费用不断攀升,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老年人社会保障支出持续增长,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存在的短板。部分地区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识不足,养老文化发展氛围不够浓厚;涉老法规政策部门化、碎片化较为突出,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发展不均衡,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不够完善,老年护理人才队伍短缺;老年产品用品供给不足,老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供需矛盾突出;老年人社会参与不充分,老龄工作基层力量薄弱。
3.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行动指南。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智慧养老,为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为促进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以加强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为重点,不断完善老龄政策制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统筹把握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老龄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系统整体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加快建设符合省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保障和服务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多支柱、全覆盖、重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年健康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持续改善;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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