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中医药发〔2022〕2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2.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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