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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会通告倡议等] 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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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8 09: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
药监综械管〔202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相关检验机构: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3〕5号),现将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验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当按照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见附件1),组织相关检验机构按照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二、复检工作要求
  2023年国家监督抽检的复检受理部门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进口产品代理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同一检验报告的复检申请只办理一次。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不得拒绝。对检验方案中明确为风险监测抽检的,不予复检。
  列入复检机构名单的检验机构,应当持续保持其相应品种及项目的检验能力、检验资质,有义务承接省级抽检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工作中的复检工作。复检机构应当主动公开复检联系方式,为复检工作提供便利。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
  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且无法通过复检验证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诉书面申请,具体时限及流程按照《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药监综械管〔2021〕46号)中有关异议申诉规定办理。


  三、其他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被抽样单位收到产品不符合规定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1. 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doc (1.73 M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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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8 16: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

本帖最后由 花筏 于 2023-4-18 17:06 编辑

10010.电子内窥镜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视场角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
  
照明镜体光效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3
  
亮度响应特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4
  
信噪比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5
  
空间频率响应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6
  
静态图像宽容度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 表中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 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 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10020.动物源性补片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pH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2
  
戊二醛残留量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3
  
拉伸强度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4
  
顶破强度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5
  
缝合强度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
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
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10030.ALDH2基因检测试剂盒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准确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2
  
特异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3
  
检测限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若正常检验过程中专用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4.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5.产品技术要求中检验项目写明“使用国家参考品或企业参考品进行检验”,应按照国家参考品的检验结果进行检验和判定。
  6.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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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8 17: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10040.Septin9基因甲基化检测试剂盒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准确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
/
  
2
  
特异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
/
  
3
  
检测限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
/
三、综合判定原则
  
风险监测抽检
  
  
10050.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层析法)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2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3
  
最低检出限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4
  
重复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10060.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2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3
  
最低检出量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4
  
重复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按试剂盒使用说明书操作,并按试剂盒使用说明书对试验结果进行阴性、阳性判断。
  2.本次抽检仅检测相应的国家参考品中规定的相应检验项目,非国家参考品的项目,不进行试验和判定。
  3.检验项目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4.检验项目列表中序号3“最低检出量”,在部分产品技术要求中可能为“检出限”、“检出量”、“最低检出限”、“灵敏度”等等;序号4:“重复性”,在部分产品技术要求中可能为“精密性”等,本次抽检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5.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6.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
  

10070.可卡因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物理性状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2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3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4
  
最低检测限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5
  
重复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检验项目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如所抽产品为可卡因与其他毒品联检的试剂盒,检验仅针对可卡因检测试剂盒部分进行。
  

10080.弹性体印模材料
一、检验依据
  
1.YY 0493-2011《牙科学 弹性体印模材料》
  
2.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各组分色泽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1
  
/
全部合格
留样
 
  
2
  
调和时间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2
  
/
5[1
  
10[2
留样
 
  
3
  
工作时间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3
  
/
5[1
  
10[2
留样
 
  
4
  
稠度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4
  
/
3[1
  
6[2
留样
 
  
5
  
细节再现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5
  
/
3[1
  
6[2
留样
 
  
6
  
线性尺寸变化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6
  
/
3[1
  
6[2
留样
 
  
7
  
与石膏配伍性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7
  
/
3[1
  
6[2
留样
 
  
8
  
弹性回复率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8
  
/
5[1
  
10[2
留样
 
  
9
  
压应变
YY 0493-2011
  
产品技术要求
6.9
  
/
5[1
  
10[2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适用的检验项目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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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8 19: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0090.医用氧气浓缩器(医用制氧机)
一、检验依据
  
1.GB 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2.YY 0732-2009《医用氧气浓缩器 安全要求》
  3.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输入功率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7.1
  /
全部合格
原样
  
2
  
剩余电压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15b);
  /
全部合格
原样
  
3
  
保护接地阻抗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18f);
  /
全部合格
原样
  
4
  
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19
  /
全部合格
原样
  
5
  
面、角、边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23
  /
全部合格
原样
  
6
  
电源中断后的复位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49.2
  /
全部合格
原样
  
7
  
氧浓度
YY 0732-2009
  
执行YY
  0732-2009
的产品技术要求
50.4
  /
全部合格
原样
  
8
  
背压的影响
YY 0732-2009
  
执行YY
  0732-2009
的产品技术要求
50.7
  /
全部合格
原样
  
9
  
出口压力
YY 0732-2009
  
执行YY
  0732-2009
的产品技术要求
50.8
  /
全部合格
原样
  
10
  
氧浓度状态指示器
YY 0732-2009
  
执行YY
  0732-2009
的产品技术要求
51.5
  /
全部合格
原样
  
11
  
时间指示器
YY 0732-2009
  
执行YY
  0732-2009
的产品技术要求
56.8  2);
  /
全部合格
原样
  
12
  
失去电网电压指示器
YY 0732-2009
  
执行YY
  0732-2009
的产品技术要求
11.2
  /
全部合格
原样
  
13
  
输入功率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4
  
预期通过插头连接到电源的ME设备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5
  
阻抗及载流能力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6
  
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7
  
与面、角和边相关的机械危险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8
  
ME设备的供电电源/供电网中断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9
  
浓度的准确性
执行YY
  9706.269-2021
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0
  
连续流量的准确性
执行YY
  9706.269-2021
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1
  
出口压力
执行YY
  9706.269-2021
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2
  
低氧浓度报警状态
执行YY
  9706.269-2021
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3
  
电源故障的技术报警状态
执行YY
  9706.269-2021
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4
  
累计运行时间的指示
执行YY
  9706.269-2021
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5
  
提拎装置承载能力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21c);
  /
全部合格
不允许复检
  
26
  
把手和其他提拎装置
执行GB 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不允许复检
三、综合判定原则
  
1. 表中任意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 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 适用的检验项目应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 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5.若项目1-24出现不合格,则不进行序号25、26检验。
  
6.若序号25或26检验中样品未通过测试,该项目及其他项目均不予复检。
  
10100.心电图机
一、检验依据
  
1.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2.GB 10793-2000《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心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
  3.YY 0782-2010《医用电气设备 第2-51部分:记录和分析型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4.YY 1139-2013《心电诊断设备》
  5.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18
  /
全部合格
原样
  
2
  
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
GB 9706.1-2007
  
执行GB 9706.1-2007的产品技术要求
19
  /
全部合格
原样
  
3
  
定期校验心电图机和患者电缆的说明
GB 10793-2000
  
执行GB 10793-2000的产品技术要求
6.8.2 aa) 10)
  
/
全部合格
原样
  
4
  
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
GB 10793-2000
  
执行GB 10793-2000的产品技术要求
19.3 a) 1)
  
/
全部合格
原样
  
5
  
所有心电图机均必须具备对除颤效应防护的功能
GB 10793-2000
  
执行GB 10793-2000的产品技术要求
51.101.1
  
/
全部合格
原样
  
6
  
除颤后心电图机电极极化的恢复时间
GB 10793-2000
  
执行GB 10793-2000的产品技术要求
51.102
  
/
全部合格
原样
  
7
  
心电图机非正常工作的指示
GB 10793-2000
  
执行GB 10793-2000的产品技术要求
51.103
  
/
全部合格
原样
  
8
  
振幅测量的要求
YY 0782-2010
  
执行YY 0782-2010的产品技术要求
50.101.2
  /
全部合格
原样
  
9
  
间期测量的要求
YY 0782-2010
  
执行YY 0782-2010的产品技术要求
50.101.3
  /
全部合格
原样
  
10
  
输入动态范围
YY 1139-2013
  
执行YY 1139-2013的产品技术要求
4.2.3
  /
全部合格
原样
 
  
11
  
增益设置和准确度
YY 1139-2013
  
执行YY 1139-2013的产品技术要求
4.2.4.1
  /
全部合格
原样
 
  
12
  
频率和脉冲响应
YY 1139-2013
  
执行YY 1139-2013的产品技术要求
4.2.7.2
  /
全部合格
原样
 
  
13
  
电缆、电路和输出显示噪声
YY 1139-2013
  
执行YY 1139-2013的产品技术要求
4.2.12.1
  /
全部合格
原样
 
  
14
  
ME设备的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
执行GB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5
  
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
执行GB9706.1-2020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6
  
心电图机和附件日常检验的建议,及定期检验的建议
执行GB 97.6.225-2021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7
  
除颤防护
执行GB 9706.225-2021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8
  
幅度测量要求
执行GB 9706.225-2021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19
  
间期测量的要求
执行GB 9706.225-2021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20
  
心电图机非正常工作的指示
执行GB 9706.225-2021的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原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 表中任意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 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 适用的检验项目应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 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30010.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
一、检验依据
  
产品技术要求
  
二、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所属标准
条款
判定原则
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样品
备注
  
1
  
线性区间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2
  
重复性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3
  
准确度
产品技术要求
/
全部合格
留样
 
三、综合判定原则
  
1.表中任意一项判定不合格,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本次抽检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3.适用的检验项目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为判定依据。以本方案中项目名称出具检验报告。
  4.所列检验项目中涉及推荐性要求的不包含在本检验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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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机构名单


序号
品种名称
抽检品种编号
初检机构
复检机构
  
1
  
电子内窥镜
1001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2
  
动物源性补片
1002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3
  
ALDH2基因检测试剂盒
1003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4
  
septin9基因甲基化检测试剂盒
1004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风险监测抽检
  
5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层析法)
1005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
  
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1006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7
  
可卡因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1007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8
  
弹性体印模材料
10080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9
  
医用氧气浓缩器(医用制氧机)
10090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10
  
心电图机
10100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11
  
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
3001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12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3002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13
  
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
3003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14
  
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盒)
3004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15
  
生物反馈治疗设备
3005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16
  
减重步态训练系统
3006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17
  
强脉冲光治疗仪
3007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8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30080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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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造影剂注射装置
30090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20
  
医用射线防护用具
30100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21
  
病人监护仪
3011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22
  
输液泵
3012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3
  
电动吸引器
3013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24
  
电动洗胃机
3014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5
  
非吸收高分子结扎夹
3015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26
  
呼吸道用吸引导管(吸痰管)
3016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7
  
一次性使用活组织检查针
3017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8
  
Nd:YAG激光治疗机
30180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9
  
婴儿光治疗设备
30190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30
  
裂隙灯显微镜
30200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1
  
软性接触镜
30210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2
  
微导管
3022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3
  
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
3023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34
  
人体血液及血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血袋)
3024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35
  
输尿管支架
3025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36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3026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7
  
疤痕修复产品
3027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38
  
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
3028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39
  
贴敷类医疗器械(远红外治疗贴、磁疗贴、穴位磁疗贴)
30290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40
  
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30300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41
  
超声骨密度仪
30310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42
  
超声治疗设备
30320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43
  
眼科超声诊断设备
30330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44
  
眼科超声手术设备
30340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45
  
妇科超声诊断设备
30350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46
  
压力蒸汽灭菌器
30360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47
  
牙科低压电动马达
30370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8
  
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
30380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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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5001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50
  
医用外科口罩
5002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医疗器械检验技术研究所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医疗器械检验技术研究所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51
  
医用防护口罩
5003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
  
52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0040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53
  
治疗呼吸机(生命支持)
50050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54
  
血管支架
7001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55
  
髋关节假体-股骨柄
80011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56
  
髋关节假体-股骨球头
80012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57
  
髋关节假体-髋臼杯
80013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58
  
髋关节假体-髋臼内衬
80014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59
  
膝关节假体-股骨髁
80021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0
  
膝关节假体-胫骨衬垫
80022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1
  
膝关节假体-胫骨托
80023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2
  
脊柱板
9001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3
  
脊柱棒
9002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64
  
脊柱螺钉
9003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65
  
脊柱用骨水泥
9004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6
  
椎间融合器
9005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67
  
椎间盘假体
9006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风险监测抽检
  
68
  
椎体成形球囊
90070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风险监测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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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抽检品种复检机构推荐名单


   
序号
   
品种名称
抽检品种编号
复检机构
  
1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
60010
风险监测抽检
  
2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6002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
6003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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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工作要求

附件3
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工作要求


一、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不含当日)7个工作日内,向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进口产品代理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以下简称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同一检验报告的复检申请只办理一次。逾期、重复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当填写《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申请表》(附录1,以下简称《复检申请表》),并提交《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结果送达告知书》(附录2,以下简称《送达告知书》)复印件等在《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三条中所规定的资料。

二、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复检申请表》时,应当依照《办法》及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查检验方案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复检申请,并依据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机构名单确定复检机构,复检机构不得拒绝。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复检决定后,当事人不可撤销复检申请。

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检申请表》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抽检系统),填写《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通知书》(附录3,以下简称《通知书》),打印并加盖做出复检决定的部门公章,在做出复检决定当日内交付给当事人,同时告知其复检机构联系方式,通知其主动联系复检机构办理复检相关事宜。

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向复检机构预先支付复检费用。逾期未交的,复检机构有权取消复检并通知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未支付复检费用而取消复检的,对该批初检报告不得再次申请复检。若申请,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拒绝,并在《通知书》中说明原因。

四、复检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检费用之日起(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向初检机构发出调样通知。

五、初检机构应当自收到调样通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向复检机构发送样品,并向其复函告知复检报告传递要求。样品运输费用由初检机构承担。

六、检验过程沟通、复检费用支付、复检样品退还、复检报告传递、复检信息录入等工作要求依照现行《办法》《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附录: 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复检工作要求.doc (52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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