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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 19: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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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妇幼保健院
5.2.2.1 科室设置
可采用“中医预防保健科”名称,在体现中医治未病服务内涵的同时,兼顾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等相关职能。其他参照5.2.1.1综合医院科室设置。
5.2.2.2 服务范畴
可开展孕产婴幼儿童的中医体质偏颇、亚健康、病前状态、慢性疾病等人群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具体参照5.1.1.2中医综合医院服务范畴。
5.2.2.3 人员要求
参照5.1.1.3中医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应包括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5.2.2.4 设备设置
根据《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配置有关设备,具体参照5.1.1.4中医综合医院设备设置要求。
5.2.2.5 技术服务
治未病科开展的服务项目应当不少于5项,具体项目参照5.1.1.5中医综合医院技术服务。
5.2.2.6 监督管理
参照5.2.1.1综合医院监督管理。
5.2.2.7 经费保障
参考5.1.1.7中医综合医院经费保障。
5.2.3 儿童医院
5.2.3.1 科室设置
可采用“中医预防保健科”名称,在体现中医治未病服务内涵的同时,兼顾计划免疫、儿童保健等相关职能。其他参照5.2.1.1综合医院科室设置。
5.2.3.2 服务范畴
可开展儿童的中医体质偏颇、亚健康、病前状态、疾病等人群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具体参照5.1.1.2中医综合医院服务范畴。
5.2.3.3 人员要求
参照5.1.1.3中医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应包括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5.2.3.4 设备设置
根据《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配置有关设备,具体参照5.1.1.4中医综合医院设备设置要求。
5.2.3.5 技术服务
治未病科开展的服务项目应当不少于5项,具体项目参照5.1.1.5中医综合医院技术服务。
5.2.3.6 监督管理
参照5.2.1.1综合医院监督管理。
5.2.3.7 经费保障
参考5.1.1.7中医综合医院经费保障。
5.2.4 专科医院
5.2.4.1 科室设置
可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中医预防保健科”“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等命名。根据本医院专科专病方向,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专科疾病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辨识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健康宣教区域等。其他参照5.2.1.1综合医院科室设置。
5.2.4.2 服务范畴
可开展本单位专科疾病涉及的中医体质偏颇人群、亚健康人群、病前状态人群、专科疾病需实施健康管理等人群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具体参照5.1.2.2中医专科医院服务范畴要求。
5.2.4.3 人员要求
参照5.1.2.3中医专科医院人员要求。应包括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5.2.4.4 设备设置
根据《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配置有关设备,具体参照5.1.2.4中医专科医院设备设置。
5.2.4.5 技术服务
治未病科开展的服务项目应当不少于5项,具体参照5.1.2.5中医专科医院技术服务。
5.2.4.6 监督管理
参照5.1.2.6中医专科医院监督管理。
5.2.4.7 经费保障
参考5.1.2.7中医专科医院经费保障。
5.3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3.1 ⅠⅡ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3.1.1 科室设置
中心应将治未病服务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有机结合,通过设立治未病科或服务门诊(点)等全面开展治未病服务工作。中医治未病服务区域总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至少分为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区域、健康咨询指导与干预区域等,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内。有条件的中心可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健康状态辨识及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等区域。
中心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通过内部装饰、展板布置等形式,传播治未病理念,宣传治未病知识,介绍治未病方法,彰显治未病服务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5.3.1.2 服务范畴
主要为社区居民,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体质偏颇、亚健康人群为重点服务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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