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的通知 粤中医函〔2018〕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省属中医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粤中医〔2016〕29号),规范发展各级医疗机构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发展和服务水平,推进构建治未病服务网络,我局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将结合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和2015-2018年省级财政资助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推进本方案的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向医政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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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指标说明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8年3月23日
广东省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粤中医[2016]29号),规范发展各级医疗机构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发展和服务水平,推进构建治未病服务网络,促进全省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服务大众健康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分级管理工作目标 引导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建设中医治未病科,不断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研发能力和区域辐射影响力,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势,支持发展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二、分级管理对象 医疗机构的治未病科,或治未病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科,以下统称治未病科。
三、分级管理的内容 按照《广东省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粤中医〔2014〕15号)、《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粤中医办函〔2015〕200号)、《广东省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2015年版,试行)》(粤中医办函〔2015〕199号)等文件关于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的建设要求,以及对中医治未病服务的分类分层要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44号)等文件对治未病科的建设管理规定,制定了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指标。指标体系分为6级,由基本级和1A至55星A级构成。指标内容主要涵盖治未病科的条件建设、文化建设、人员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学科建设、区域辐射、科研能力共六五方面。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分级管理的方式 省中医药局负责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分级管理的具体评价工作委托省级中医治未病学术组织承担。按程序通过评价,治未病服务达到相应等级全部指标要求才能评为对应级别。
五、组织实施 评级申报: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治未病科建设和服务开展自评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现场评估。省中医药局于每年5月组织集中申报工作。
现场评估:省中医药局根据各地级以上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或省属医疗机构的现场评估价申请,委托组织省级中医治未病学术团体组织专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开展现场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中医药局。
授予标识:省中医药局根据专家现场评估结果,向医疗机构授予相应等级的治未病服务行业标识。
六、分级管理结果的应用
本分级管理评估结果将作为动态监测各级中医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建设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衡量各地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工作的重要维度。省中医药局将定期按年度通报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的评价结果。
附录:广东省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评价指标(下载文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