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葆伢美 于 2023-11-14 12:47 编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3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8月27日
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着力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逐步壮大,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现代中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中西医结合、中医药人才、科技创新和产业高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湖北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重大工程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1.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
(1)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湖北省中医院作为依托医院,积极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支持有关地区,引入高水平中医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省卫健委、省发改委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荆州市中医医院、黄石市中医医院、随州市中医医院、鄂州市中医医院、十堰市中医医院、荆门市中医医院、咸宁市中医医院等7所地市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支持恩施州新建恩施州中医医院。(省卫健委、省发改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3)持续加强肝病科、肾病科、皮肤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骨伤科、肛肠科、心病科、脑病科、脾胃病科等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建设240个国家和省级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省卫健委负责)
(4)加强省级龙头中医医院建设,在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综合类别的省级中医医疗中心。结合我省中医专科特色,布局建设15—20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服务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省卫健委负责)
(5)争取国家中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推动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加强康复医院中医科室建设。针对心病、脑病、消渴病、肺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20项以上中医康复方案。(省卫健委负责)
(6)推进湖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省卫健委、省发改委负责)
(7)持续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中,支持脱贫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人口超百万或经济百强县(市)、口子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三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药特色专科。(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8)实施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规范开展不少于45项中医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9)加强中医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10)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30个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15%的国医堂完成服务内涵建设。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11)支持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建设,探索发挥中医治未病价值作用的政策机制,推广适宜技术,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负责)
(12)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做好糖尿病、高血压中西医结合防治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试点和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省卫健委、省教育厅负责)
3.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3)支持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负责)
(14)推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省卫健委负责)
(15)强化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衔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建立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单位,在医养结合单位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省卫健委、省民政厅负责)
4.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16)推动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提档升级,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达标和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建设20个以上互联网中医院。(省卫健委负责)
(17)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建立与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平台。(省卫健委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