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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研发传播(含民族医药发展)] 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暨组织第四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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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16: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知识,推动中原文化繁荣发展,决定开展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场馆类,是指规模较大、中医药文化主题突出的各类场馆,主要包括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中医名人名家纪念馆等。

  (二)遗址遗迹类,是指在传承中医药文化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遗址遗迹,以及与遗址遗迹相关的、有一定中医药文化资源的旅游、休憩等公共场所,主要包括中医药历史遗迹、文物古迹和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特色风景区等。

  (三)教育科研机构类,是指依托教育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主要包括教育科研机构内的标本馆、陈列馆、实验室、药植园、实习实训基地等。

  (四)医疗机构类,是指在医德医风、中医学术流派传承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和典型意义、有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展示体验场所的中医医院和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的中医文化景观、展览馆、标本室、特色科室病房、实习实训基地等。

  (五)企业类,是指中医药“老字号”企业,主要包括企业内的中医药文化展示或体验展厅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展示内容和相应的中医药文化服务或产品。

  (二)具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展示或互动体验场地,以及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所需的配套设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更新。

  (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备相应的接待能力。

  (四)设有专门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有从事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队伍,包括专兼职人员、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应具备中医药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接受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培训,具备一定的讲解、演示等能力。

  (六)建有专门的网络平台(如网站、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或在主办单位的网络平台上设有中医药文化栏目等,并且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七)设有文化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以上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重点说明申报理由、对完成中医药文化基地的任务做出承诺等。

  (二)《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及建设规划说明:对照申报条件及建设标准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条件的必要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以正式文件形式择优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并转报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编印成册)。省直中医单位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论证并进行实地考察,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宣教基地建设推荐名单。

  (三)经省卫生健康委审定通过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创建单位。

  (四)创建单位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2)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期两年。期满经专家组评估通过,并经省卫生健康委审定后,命名为“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做好规划设计,充分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整合本地区(单位)中医药特色资源,积极组织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筹划建设。

  (二)要求每年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宣传教育基地进行不定期评估,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宣教任务或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单位,将给予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二)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可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三)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艺腾 赛丽

  联系电话:0371—85961312

    附件:
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及申报表.docx.docx (19.19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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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9 16: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国家 于 2024-2-29 16:45 编辑

附件2
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一、场馆类基地
  (一)内涵建设

  1.以展示中医药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充分体现当地中医药文化特色,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2.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导游材料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3.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二)场地设施
  1.有专用参观场所。大型综合性展馆用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在中医药院校内的中医药博物馆室内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平方米;传统老字号、中医药名人纪念馆用于中医药文化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平方米;在中医药研究机构和中医医院内设立的博物馆室内展厅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平方米。
  2.除常规展品外,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的展品数量不少于总展品的10%。定期更新、补充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开放接待
  1.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40天,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
  2.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10000人。
  (四)经费投入
  1.设有专项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2.除一次性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专项经费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队伍
  1.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正职由该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2.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15人以上。
  3.有继续教育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六)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4.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
  5.拓宽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3次以上。

  二、遗址遗迹类基地
  (一)内涵建设

  1.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故、传说、事迹等,相关介绍、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2.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导游材料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3.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二)场地设施
  1.具有一定规模、固定用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展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并配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
  2.有互动体验类设施和项目,可供游客演示、互动、体验。定期更新、补充项目,设施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3.有较为完善的基地说明牌、解说牌、导览牌等。
      (三)开放接待
  1.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40天,受气候等外在因素影响的基地可酌量减少。
  2.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四)经费投入
  1.设有专项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2.除一次性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专项经费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队伍
  1.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正职由该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2.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20人以上。
  3.有继续教育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六)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促进中医药文化与旅游结合,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面,并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
  5.拓宽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3次以上。


  三、教育科研机构类基地
  (一)内涵建设

  1.中医药特色明显、展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2.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3.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二)场地设施
  1.教育科研机构内的标本馆、陈列馆、报告厅、种植园、实习实训基地等展教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对外开放的实验室、工艺中心、技术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展教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互动体验类展品。除常规展品外,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的展品数量不少于总展品的30%,定期更新、补充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开放接待
  1.教育科研机构内的标本馆、陈列馆、报告厅、种植园、实习实训基地等年开放天数不少于100天;对外开放的实验室、工艺中心、技术中心等年开放天数不少于40天。
  2.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
  (四)经费投入
  有稳定持续的经费,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队伍
  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15人以上。
  (六)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4.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
  5.拓宽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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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9 16: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医疗机构类基地
  (一)内涵建设

  1.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在医德医风、名医名家学术经验传承、中医学术流派传承等方面有典型意义。展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2.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3.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二)场地设施
  1.医疗机构内的中医药文化景观、标本馆、陈列馆、报告厅、特色科室病房、实习实训基地等展教场所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有互动体验类展品或服务。应有一定数量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的展品或中医药服务,定期更新、补充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开放接待
  1.医疗机构内的标本馆、陈列馆、报告厅等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
  2.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四)经费投入
  有稳定持续的经费,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队伍
  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15人以上。
  (六)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4.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
  5.拓宽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3次以上。


  五、企业类基地
  (一)内涵建设

  1.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在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医德医风等方面有典型意义。展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2.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3.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二)场地设施
  1.有可供公众参观学习展示厅等参观活动场所。宣传教育展厅和能参观的生产线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宣传教育展厅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能供公众参观学习相关中医药文化知识、展示企业文化。
  2.有互动体验类展品或服务。应有一定数量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的展品或中医药服务,定期更新、补充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开放接待
  1.企业的室内展厅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
  2.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3000人。
  (四)经费投入
  1.设有专项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2.除一次性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专项经费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队伍
  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5人以上。
  (六)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参加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2次以上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4.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
       5.拓宽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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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9 16: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本帖最后由 国家 于 2024-2-29 17:03 编辑

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序号
申报类型
省辖市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1场馆类
省直
河洛中医药文化馆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2
郑州市
木桦苑中医文化馆
郑州木华苑民居博物馆
3
鹤壁市
鹤壁市中医养生健康园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4
新乡市
河南百泉药都中医药文化展览馆
河南百泉药都集团有限公司
5
濮阳市
濮阳市中医医院濮阳黄河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濮阳市中医医院
6
漯河市
颐安中医药文化园
漯河颐安实业有限公司
7
南阳市
内乡县中医药博物馆
内乡县中医院
8
信阳市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9遗址遗迹类
郑州市
新密市岐黄园
河南岐黄圆休闲养生有限公司
10
南阳市
丹江大观苑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
河南丹江大观苑旅游有限公司
11教育科研机构类
开封市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中医药博物馆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12
开封市
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开封大宋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
13医疗机构类
省直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4
省直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15
省直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16
郑州市
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
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
17
平顶山市
宝丰县中医院
宝丰县中医院
18
新乡市
延津县中医院
延津县中医院
19
新乡市
获嘉县中医院
获嘉县中医院
20
漯河市
召陵区中医院
召陵区中医院
21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中医院
三门峡市中医院
22
三门峡市
卢氏县中医院
卢氏县中医院
23
南阳市
南阳市中医院
南阳市中医院
24
南阳市
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25
信阳市
固始县中医院
固始县中医院
26
信阳市
息县中医院
息县中医院
27
济源示范区
济源市中医院
济源市中医院
28企业类
郑州市
千年农业中药艾草文化基地
河南千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9
信阳市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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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9 16: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省第三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本帖最后由 国家 于 2024-2-29 17:02 编辑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三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为传承和弘扬优秀中医药文化,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中医药文化建设要求,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及工作安排,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验收,决定命名郑东东济堂中医馆等(见附件)为第三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希望各宣传教育基地按照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深入挖掘、整理中医药文化内涵,壮大科普宣传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地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方面应有的作用,每年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宣传教育基地进行不定期评估,对未按要求完成宣教任务或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单位,将给予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纳入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管,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品牌,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更好地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附件:第三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第三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省辖市
基地名称
单位名称
1
郑州市
郑东东济堂中医馆
河南东济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东东济堂中医门诊部
2
郑州市
张仲景国医馆郑东心怡路中医门诊部
河南张仲景国医馆有限公司郑东心怡路中医门诊部
3
郑州市
新密市中医院
新密市中医院
4
郑州市
北京同仁堂郑州药店金水东路店
北京同仁堂郑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店
5
安阳市
安阳中医药博物馆
安阳市脉管炎医院
6
安阳市
九头仙艾国际艾文化产业园
安阳九头仙艾业有限公司
7
安阳市
汤阴县扁鹊庙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8
新乡市
新乡经络收放医院
新乡经络收放医院
9
焦作市
温县中医院
温县中医院
10
许昌市
禹州市孙思邈医药研究院国医馆
禹州市孙思邈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许昌市
河南省青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青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
三门峡市
三门峡武强中医院
三门峡武强中医院
13
南阳市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4
南阳市
南阳理工学院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南阳理工学院
15
南阳市
南阳张仲景医院
南阳张仲景医院
16
商丘市
商丘市中医院
商丘市中医院
17
商丘市
睢县中医院
睢县中医院
18
驻马店市
龟鹿中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
龟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9
省直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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