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 |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十条 | | | | | |
12 | |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2019年4月23日修改)第七条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3月10日公布)第十条 | | | |
13 | | |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 |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的紧急通知》(冀招委〔2018〕4号)第三条 | | | |
14 | | |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 |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的紧急通知》(冀招委〔2018〕4号)第三条 | | | |
15 | | 办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父母一方死亡的,只审核另一方情况) |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实施)第三十五条 | |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的紧急通知》(冀招委〔2018〕4号)第三条 | | | |
1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实施)第三十四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冀人口发〔2008〕16号)第二条 | | | |
17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实施)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二十二条 | 《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2005〕13号) 享受奖励扶助的申请材料:3、婚姻状况证明;4、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 | | | |
18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 )第三十一条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二十二条 | 《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2005〕13号)第六项 | | | |
1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第三十六条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七条(二十二)项 |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的通知》(冀人口发〔2005〕13号)第五条 | | | |
2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第三十六条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七条(二十二)项 |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的通知》(冀人口发〔2005〕13号)第六条 | | | |
2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第三十六条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七条(二十二)项 |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的通知》(冀人口发〔2005〕13号)第六条 | | | |
22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第三十一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第三十六条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七条(二十二)项 |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的通知》(冀人口发〔2005〕13号)第六条 | | | |
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 )第三十二条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实施)第三十四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第七项、二十三项 | 《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冀人口发〔2008〕6号)第二条 | | | |
24 | | 机构外出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变更出生证明父母信息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第二项 | | | | |
25 | | 运输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第二十二条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 |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