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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医药传承]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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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12: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的通知
甘中医药科教函〔2024〕2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做好培训组织工作。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22〕4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等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我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以下简称“西学中”),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培训目标

积极鼓励我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中医药知识培训,提高全省医疗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的水平,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开具中医处方并较好地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能西会中”的合格“西学中”临床人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

  二、培训对象

具备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资格,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及时间

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两个部分,通过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长为2年。

四、培训基地要求

(一)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分为理论教学基地和临床实践基地。理论教学基地设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临床实践基地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定(详见附件1)。

(二)师资要求

理论课程培训师资由具备副高及以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课程教学经验和一定临床经验的高校教师担任。临床实践指导师资由临床实践基地遴选,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称。

五、培训内容

“西学中”培训按照《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要求实施。

(一)理论学习。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累计不少于850学时。

(二)临床实践。在临床实践基地完成,以门诊跟师为主,分为基础类科室和自选类科室,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考核

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及结业考核,其中过程性考核包含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考核。

(一)培训中设置的各门课程、各主要培养环节,均要组织过程性考试(考核)。理论考试由理论教学基地组织实施,临床实践考核由所属临床实践基地组织实施。

(二)结业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及临床实践过程性考核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原则上结业考核每年组织一次。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全省“西学中”培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甘肃中医药大学和省级中医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省“西学中”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所有内容,通过过程性考核及结业考核的人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合格证》。

(四)结业考核不合格者,次年可申请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需再一次进行过程性考核(含理论和临床实践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再补考。

(五)理论教学基地和临床实践基地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考试(考核)情况实行登记制度,并造册建档。

七、组织管理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西学中”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西学中”培训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三)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争取财政支持,做好培训学员的审核推荐、监督和组织管理工作。学员培训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并保证学员培训时间。

(四)理论教学、临床实践基地按照具体培训时间和内容分别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责任。基地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培训工作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等,由专门部门配备专人开展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五)本方案实施前已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西学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线上理论及临床实践学习,完成后参加结业考核,通过后可申领《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合格证》。

(六)“西学中”招生工作根据各地申报以及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定的数量和承载能力,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由“西学中”理论教学基地(甘肃中医药大学)具体实施,招生事宜另行通知。

八、结果应用

对取得《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可开展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诊疗活动,在诊疗工作中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附件:1.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临床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2.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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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4 12: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临床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1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临床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分为理论教学基地和临床实践基地。理论教学基地设在甘肃中医药大学,负责理论教学授课及课程安排工作。临床实践基地设在三级中医医院,负责临床实践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设立临床实践基地的机构原则上应设在三级中医医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协同协作机制,三级中医医院可选择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并设置有独立中医科室的医疗机构签订协议作为协同实践基地,共同承担培训任务。临床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师资队伍
1.中医医师占医师的比例≥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剂人员总数≥60%。
2.带教医师应具备中医副高以上职称,与学员比例应达到1:2。
(二)教学场地
1.具备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和能容纳100人以上的教室。
2.有培训临床技能的实训室。
3.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三)科室设置
应设置能满足“西学中”培训要求的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中药房等科室。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临床实践基地申请表》(见附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属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后(省直机构直接报送),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确定为“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临床实践基地”,予以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西学中”临床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把培训基地打造成培养“西学中”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申报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上报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基地申报材料要按时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基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杨君
联系电话:0931-8401735    15002598772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都广场8楼
电子邮箱:gszykjc@163.com

附表: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临床实践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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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4 12: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本帖最后由 板桥 于 2024-6-14 12:42 编辑

甘肃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标
培训对象通过系统培训,普及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熟练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临床常见疾病辨证施治,规范合理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提高中医药临床应用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具备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资格,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人员。

三、培训形式及时间
培训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两部分,采用集中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时间2年。

四、培训内容
(一)集中学习
1.中医基础课程
主要由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临床思维学等课程组成,通过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学员了解中医药文化,掌握中医基础知识,为后续的中医临床各科的学习奠定基础。


序号
课程名称
基本要求
  
1
  
中医基础    理论
使 学 员 掌握中医基础理论 的基本概 念、 基本知识  ,培养中医的思维方法, 为学习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及临床各科打下必要的基础。
  
2
  
中医诊断学
使学员掌握中医诊断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掌握四诊基本技能,并具有辨别基本证候的能力,能正确书写病历,  为临床各科打好基础。
  
3
  
中药学
使学员掌握中药基础理论和常用中药的性味、功效和应用等,了解必要的炮制知识,能对常用中药进行正确辨别。
  
4
  
方剂学
使学员掌握方剂的组成原则及100首以上常用方剂的组成、功效 、主治、方义、加减变化及临床运用,熟悉方剂与治法的关系及常用中成药的使用知识。
  
5
  
中医临床  思维学
通过本学科的学习,使学员能运用中医思维学对患者、病证及对通过四诊合参得来的临床资料进行思考分析,以探求疾病本质。
2.中医经典课程
主要由《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课程组成,通过对经典著作的学习,使学员强化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培养阅读中医古典医籍的能力,提高中医辨证论治的水平和理法方药综合运用的能力。
序号
课程名称
基本要求
  
1
  
黄帝内经
选择经典经文进行讲解,使学员掌握中医学形成 的渊源、中医学理论建构 的 思维方式以及中医学理论的原貌。
  
2
  
伤寒论
通过课堂讲授,使学员掌握六经辨证论治理论体系,各种证候辨证论治的基本理论,初步掌握辨证的方法与技能,为临床各科的辨证论治打好基础。
  
3
  
金匮要略
本门课以脏腑经络辨证为核心,将理、法、方、药有机联系起来,并紧密结合临床,通过课堂讲授,为学员提高临床各科辨证论治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4
  
温病学
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运用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等温病学理论,以诊断治疗外感热病以及内外妇儿等各科中的发热性病证。

3.中医临床课程
主要由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推拿学等课程组成,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使学员具备运用中医药知识处理临床各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序号
课程名称
基本要求
  
1
  
中医内科学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 旨在使学员掌握中医内科常见病、多发病 的病因病机、辨证论治、处方用药规律和临床治疗技术,并 熟 悉内科疑难病的中医 治疗原则和方法。
  
2
  
临床各科学
主要讲授中医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针灸学、推拿学等 临床辨证诊 疗特点 ,并着 重讲解各科的特色病种以 帮助 学员对各科治疗特色有进一步理解。

(二)课外自学
培训对象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可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完成相应课程学时,巩固集中学习效果,提高中医理论知识与技能水平。

(三)临床实践
以门诊跟师为主,实习科室包括中医内科和其它中医临床科室两个(可在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针灸科等科室中选择)。
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中医内科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学员可选择临床实践基地进行集中实习,也可选择临床实践基地的协同基地就近实习。集中实习每月不少于6天,就近实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
学员跟师学习中医临床基本技能及中医适宜技术,实习期间完要求完成跟师学习笔记、学习心得2篇及医案15份。实习结束后由带教老师出具实习鉴定。

课程安排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集中面授学时
线上自学
备注
  
中医基
  
础课程
  
中医基础理论
48
32
必修
中医诊断学
48
32
必修
中药学
48
32
必修
方剂学
48
32
必修
中医临床思维学
16


必修
  
中医经
  
典课程
  
黄帝内经

32
必修
伤寒论


32
必修
温病学


32
必修
金匮要略


32
必修
中 医 临 床 课 程
中医内科学
60
32
必修
针灸推拿学
40
32
必修
常见中成药的临床应用
32
  
  
必修
中医妇科学
32
32
必修(四选二)
中医儿科学
32
32
中医骨伤科学
32
32
中医外科学
32
32
讲座
名医名家专题讲座
20


必修
  
临床实践
  
中医内科




必选(3个月)
其他中医临床科室




自选2个(3个月)
学时合计
424
448
872

五、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含理论课程考试和临床实践考核,由理论教学基地和临床实践基地负责。
一是理论课程考试在每门课程结束后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占85%,作业成绩占15%,评定指标由理论教学基地制定。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允许补考1次,并注明补考。
二是临床实践考核在每科轮转结束后进行,由带教老师和单位结合学员考勤、跟师、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及格,临床实践期间无故缺勤累计超过五分之一时间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六、师资要求
理论课程培训师资应由具备副高及以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课程教学经验并有一定临床经验的高校教师担任。临床实践指导师资由实践基地遴选,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中医、中西医专业技术职称。

七、其他要求
(一)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培训计划,不得随意减少学时、变更培训科目,对培训学员的培训、考勤、考核等情况及时登记存档,以备查阅。
(二)培训学员应根据培训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按时参加培训,做好学习笔记,结合临床实际研习相关中医书籍,及时总结医案等。

八、考核与颁证
(一)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考核,过程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结业考核。
(二)根据当年考试(考核)合格情况及相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培训期满,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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