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粤办函〔2024〕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21日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要求,现提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一)加大医改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地政府落实全面深化医改主体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持续实施省级医改年度考核,强化医改监测,督促指导各地有效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加强医改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
(二)推进“委省共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优化调整和运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推动1—2个省市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创建。加快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国家职业健康区域医疗中心等项目立项、建设。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百千万工程”三大项16个子项目建设,开展分片区联系指导及综合评估。
二、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三)持续筑牢医疗卫生高地。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双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建设五大广东国际医学中心和50家高水平医院。指导有关地市积极争取国家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深入实施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一对一”帮扶和“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深化“以院包科”支援机制和“以院包院”帮扶机制,加强受援医院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优化区域内和专科领域内医疗资源配置,遴选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四)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广州、深圳、珠海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制和紧密型运行机制。实施深化医疗资源县域内均衡配置改革、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增强珠三角优质医疗资源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等一批“集成式”改革。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健全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综合评估。2024年10月底前出台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支持粤东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行动方案,推动柔性帮扶单位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加快提升15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提高薄弱地区县域内住院率。
(五)加速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启动实施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2024年年底前全省超过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能力标准,超过25%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024年年底前提高到63%。加快实施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十条措施,力争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至接近45%。
(六)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推动2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家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和1家试点单位中西医协同内涵建设。指导中山市做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四大诊疗中心”建设,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全部开设中医科室,推动第二批92家中医馆、871间中医阁建设。持续建设33个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40个重点学科。推进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师承项目,持续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工程。
(七)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出台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6个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5个省级区域职业病防治中心和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建设。推进市、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提升县级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推动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室,推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实现市县全覆盖,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组织开展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
三、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指导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总会计师制度。指导广州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2家委省共建试点医院建设。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落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开展公立医院成本管理与控制评价,探索全流程成本指标监测分析,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深入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合理提高护理服务价格和护理人员待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增加特需医疗服务供给。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九)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平稳实施,合理核定本地区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加强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机制研究,推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健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等机制,将医院间薪酬水平以及内部分配差距调控在合理范围,保障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推广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经验,逐步提高公立医院人员固定薪酬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