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库(2.0版)的通知
甘医保发〔2024〕77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长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DRG/DIP付费改革,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要求,结合实际,省医保局制定了《甘肃省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甘肃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库(2.0版)》(以下简称2.0版分组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全省2.0版分组方案落地应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2.0版分组方案落地应用。我省2.0版分组方案是在国家《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库(2.0版)》基础上,依托全省医保结算清单数据,通过数据测算、临床论证、模拟付费3个阶段所建立的全省统一分组方案及权重分值。各统筹区要充分认识2.0版分组方案在优化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结构、促进临床学科发展、提高医保支付效率、提升医保支付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将2.0分组方案培训覆盖到市县医保部门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省统一的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落地执行。
二、持续优化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各统筹区要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全省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52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甘医保函〔2024〕216号)要求,结合2.0版分组方案本地应用实际,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预算编制和调整,做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持续优化完善医保数据工作组、特例单议、谈判协商、意见收集和反馈、预付金5大工作机制等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着力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水平,合理体现临床资源消耗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协同助力中藏医传承创新发展与分级诊疗。在2.0分组方案基础上,统一对照了我省中藏医优势病种对应DRG/DIP入组病组,制定了全省DRG/DIP基层病种参考目录。各统筹区要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9号)《关于开展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51号)要求,结合全省统一中藏医优势病种对应入组病组,做好中藏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与2.0版分组方案落地的接续衔接;结合本地诊疗能力实际,可在全省基层病种参考目录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基层病种种类,进一步制定本地基层病种目录,基层病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支付政策。
四、着力加强落地过程中的问题收集与解决。各统筹区要充分发挥协商谈判与问题收集反馈机制的作用,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参与度,以多种形式畅通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收集与协商谈判渠道。特别要注重收集定点医疗机构在2.0版分组方案落地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对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答复反馈,并将此类问题作为下一步培训解读重点;对因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临床实际需要导致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协商沟通、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对需要省级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医保局反馈报告。
附件:(附件1-5请在省医保局网站下载: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05248/202412/174051818.shtml)
1.甘肃省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
2.甘肃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库(2.0版)
3.甘肃省中医优势病种对应DRG&DIP病组/病种目录
4.甘肃省藏医优势病种对应DRG&DIP病组/病种目录
5.甘肃省DRG/DIP基层病种参考目录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