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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会通告倡议等] 国家药监局要求药械妆违法查办要“说理式”“处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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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5 19: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法〔2020〕63号 ),表示须结合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提高执行效率。二是及时跟进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日常衔接沟通。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作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进行公开曝光,督促违法违规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五是加强执法监督。
     《通知》强调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处罚到人”的意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是依法处罚到人——对违法单位依法处罚的同时,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责任。三是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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