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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培训] 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暨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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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3 0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桂中医药医发〔2025〕10号

玉林市、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管理办法和培训考核方案的通知》(桂中医药规〔2024〕1号)精神,经申请,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现对第三批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予以公布。
      请玉林市、河池市指导培训基地建立、完善培训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学员招收、培训实施和师资培训等管理工作,做好培训过程管理。请培训基地完善各项制度及培训、考核方案,注重流程管理,加强培训效果反馈、教与学的协调沟通,积极开展培训教学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第三批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第三批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2

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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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3 09: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新增名单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新增名单的通知
桂中医药医发〔2022〕9号

贵港市、百色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桂中医药医发〔2021〕5号)精神,经你单位申请,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现对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新增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新增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新增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贵港市中医医院
        2
                      百色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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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3 10: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要求,我局开展了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简称“西学中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9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

      联系人:黄婉
      电  话:0771-2843215
      邮  箱:gxzyyjyzc@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西中医药大学

2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4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5

南宁市中医医院

6

柳州市中医医院

7

桂林市中医医院

8

梧州市中医医院

9

北海市中医医院

10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11

钦州市中医医院

12

玉林市中医医院

13

贺州市中医医院

14

河池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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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
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桂中医药医发〔2021〕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各医学院校,各区直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19〕86号)文件精神,在一年制西学中的基础上,加强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开具中药处方的管理,结合广西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 
       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二年制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

为推动非中医类别医师等人员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简称“西学中”),提高中医药临床应用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19〕86号)精神,在一年制西学中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全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临床应用水平,进一步规范中药处方临床使用。

二、培训对象

2019年6月13日(含2019年6月13日)之后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需要开具中药处方(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的医师。

三、培训地点

在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行(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与学时

培训通过集中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方式进行。学制二年,总学时数850学时。

已经完成一年制“西学中”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减免中成药学概论50学时。

五、培训内容

(一)集中理论学习。

必修课6门,共410学时:中医基础理论60学时、中医诊断学60学时、中药学60学时、方剂学60学时、中医内科学120学时、中成药学概论50学时。

选修课80学时,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及个人兴趣从下列课程中任选1门: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如不选择选修课,则在临床实践中增加80学时。

(二)临床实践。

临床实践统一安排在学制的第二年,以门诊跟师为主,每半年临床实践不少于20天,每天9学时,全年共360学时。其中全年中医内科实践时间不少于20天,其他中医科室实践时间根据医院和个人实际情况安排。

六、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工作由基地具体负责。

(一)理论课程考试。

在每门课程结束后,由基地向学员发放试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允许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则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集中学习期间,缺课累计时间不得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的五分之一,否则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理论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能进入临床实践阶段。

(二)临床实践考核。

在完成临床实践学时后,由基地对学员临床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需要在该科室重新进行临床实践后,再参加临床实践考核。临床实践期间,缺勤累计时间不得超过该科室学时数的五分之一,否则需要在该科室重新进行临床实践。

(三)结业考试。

学员完成临床实践并考核合格后,由基地组织开展结业考试,结业考试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允许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完成集中学习课程和临床实践课程后再参加结业考试。

七、招生及收费情况

基地每年自主招生1次,原则上以基地外学员为主。

培训不收取费用,培训所需场地、教具、师资等费用由自治区中医药局按一定标准拨付基地。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员自己负责。

八、结业考核结果运用

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开具中药处方(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也可以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中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

九、组织管理

(一)自治区中医药局负责全区二年制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的总体管理。

(二)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学员的资格审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需将培训方案、计划、师资以及考试试卷、合格学员名单等资料报自治区中医药局备案。

(三)各基地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十、其他事项

2019年6月13日前,已经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开具中成药处方;已经开具过中药饮片处方的,可以继续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此类医师无需参加本方案培训考核。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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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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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西中医药大学
2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4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5
南宁市中医医院
6
柳州市中医医院
7
桂林市中医医院
8
梧州市中医医院
9
北海市中医医院
10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11
钦州市中医医院
12
玉林市中医医院
13
贺州市中医医院
14
河池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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