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川办发〔202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1日
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布局更加合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凸显,“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推进省级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和市(州)级中医医院独立设置、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市(州)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地区除外)基本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建成四川省藏医医院、藏羌医院和彝医医院建设。拓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婴幼儿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均达到70%。加强区域协同,打造辐射川渝滇黔等地的中医医疗服务集群,组建区域性中医医联体。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3—5个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医院。〔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行动。完善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实现市(州)级中医医院全覆盖独立设置中医药传染病病区,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确保所有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能够发挥重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依托四川省中医医院和其他省级医疗机构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四川省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建设,布局建设5—8个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心。依托四川省骨科医院和其他省级医疗机构加强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四川省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布局建设5—8个省级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分队。〔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传统中医诊所服务,开展多样化中医药服务,增加传统中医诊所服务供给。鼓励将传统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支持传统中医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四川中医诊所连锁品牌。鼓励传统中医诊所广泛使用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服务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加强传统中医诊所服务能力培训,提升传统中医诊所服务质量。到2025年,传统中医诊所达到5000家,构建“中医诊所在身边”和“10分钟可及圈”的纯中医服务格局。〔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行动。加强重大疾病专病、专科防治能力建设,聚焦糖尿病、重症胰腺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依托现有资源建设20—30个四川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重点支持50—100个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遴选一批特色明显、疗效独特的品种调剂推广使用。加强重大疾病中医临床研究和循证能力建设,制定一批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循证指南、重大疾病中医药临床操作技术指南和标准。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新实施1—3个国家级、10—20个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重点扶持一批全省中药材重点种植产业区,培育3—5个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市、10—15个示范县。打造规范化种植基地,新建、改造规范化基地50万亩。培育中药材大品种,重点培育全产业链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中药材大品种1—2个,达20亿元的2—3个,达10亿元的4—6个。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力争打造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1—2家、达10亿元企业5—10家,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10—20个。大力支持中药及大健康产品开发和关键技术装备创新,支持中医药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提升川产道地药材市场竞争力,研发10—15个大健康产品获批进入市场,推动10—20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智能装备上市。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争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2个,建成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5个、示范项目20个。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全省中医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产业链综合产值1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中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中医药助推双循环行动。推动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开展中医药海外惠侨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医疗”行动,推动川产优质中药材“走出去”,扩大川产中药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份额。建成重点海外中医药中心5—8个,中医药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2—4个,支持8—10个重点省际合作项目建设,力争年中医药服务贸易5万人次。扩大中医药对外教育、合作的规模与层次,密切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多形式、多途径传播中医药文化,力争到2025年境外学生来川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和临床实习达1500名。(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委外办、省委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经济合作局、省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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