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药减肥 于 2023-4-13 11:05 编辑
附件 2
2023 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主要检查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放射诊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五)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根据本省职业病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职业病实际情况确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双随机抽查对象。参加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分类实施方案进行抽查。双随机底数依据 2022 年检查数据,参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库数据。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督抽查的用人单位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 2022 年的监督检查数量,辖区内注册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比例为 60%。省市县三级应统筹安排好监督检查工作,避免
对同一单位因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在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延伸检查。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数据信息,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国家疾控局综合监督二司 郑朝慧、范鹤
电 话:010-68791925、68792606
传 真:010-68791925
附表:1.2023 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3 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3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4.2023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5.2023 年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6.2023 年放射诊疗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7.2023 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附表
1.2023 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3 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3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4.2023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5.2023 年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