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黔中医药领发〔2023〕2号
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各县(市、区、特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代章)
2023年8月24日
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统筹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高质量融合,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到2025年,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 0.85张,每千人口中医(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 25%左右。
二、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加快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1.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全力推进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建设,推动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项目落地建设,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南明院区二期、观山湖院区建成投用,构筑区域中医药服务高原,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市级中医类医院建设,在黔南州中医医院、黔西南州中医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贵阳市、黔南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进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医科全覆盖,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全覆盖。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达65%以上。(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局,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市〔州〕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3.完善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围绕“城市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和“农村30分钟中医药服务圈”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专业人员配置,每个中医馆至少有2名中医执业(助理) 医师,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能正常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在所有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不少于 200 个,能正常提供15 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4.建设中医优势专科。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幼、针灸、推拿及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肾病、肿瘤等中医优势专科。加强县级中医医院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 1 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动中医院经典病房和重症病房建设,建设10个以上省级中医经典病房,实现三级中医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5.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在遵义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重点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建设。(牵头单位:遵义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6.加强康复中心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科建设,推动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三级中医类医院独立设置康复科,70% 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7.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贵州)和紧急医学救援队(贵州)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二)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实施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总结探索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的方式,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8. 建设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建成 1 家省级示范治未病中心,建设 9 家省级优质治未病中心,实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全覆盖。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制定推广不少于 23 个中医、中西医与妇幼健康服务结合应用的适宜技术方案。(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9.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矫正、减重增肌等,加强医疗机构小儿推拿培训。继续实施癌症中西医结合防治行动,加快建设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推广应用中西医结合的基层糖尿病、高血压防治指南。持续开展“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 80% 和 90%。(牵头单位:省中医药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三)中医药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10.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在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等中医院建设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支持中医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开展治未病、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咨询和调理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双向合作,建立康复病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师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11.加强中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推动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中医院建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四)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中医药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12.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五个一”服务行动,加强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 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二级公立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3级以上水平,三级公立中医院达到4级以上水平。结合中医药特点,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支撑便民惠民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13.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加快建设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平台,构建统一规范的中医药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逐步完善统计直报体系,稳步有序推动中医药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14.完善中医药产业统计制度。落实国家中药质量信息制度,建设统一规范的中药质量信息数据标准和统计体系,推进中药材生产统计等专项统计调查。(牵头单位:省中医药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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