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标准》主要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ISO15189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所要求的部分内容编制而成。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围绕“组织与管理、实验室质量管理、临床用血管理、安全与信息管理、持续改进、工作绩效与评估”六个方面进行编写,设置43个条款,条款中带“★”为“核心条款”,共9项。
三、细则的项目分类 (一)基本标准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 (二)核心条款 为保证检测质量与血液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血液安全与质量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 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输血科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疗机构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 标准的条款分布 内 容 | | | 1.组织与管理 | | | 2.实验室质量管理 | | | 3.临床用血管理 | | | 4.安全与信息管理 | | | 5.持续改进 | | | 6.工作绩效与评估 | | | 合 计 | | |
四、表述方式 (一)采用A、B、C、D、E五档表述方式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输血科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达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 (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 plan,D即 do,C即 check,A即 action,通过质量管理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现的过程,实现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由于标准条款的性质不同,结果表达如表2。 表2 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五、结果 表3 结果
六、管理办法
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遵照《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科标准》和有关标准要求执行,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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